北京建国后区县的演变史


  截至2020年,北京市共辖16个市辖区,分别是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顺义区、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

  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和石景山5个区,这个区域是集中展现古老特色,体现北京作为我国政治、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功能的区域,也是首都功能及“四个服务”的最主要载体。(崇文区和东城区合并,西城区和宣武区合并)朝阳、海淀、丰台3个区是实现和拓展首都城市性质功能的重要区域,要成为拓展首都城市功能的外向型经济服务为提升首都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做出贡献。

通州、大兴、顺义和昌平4区,该区域是北京发展制造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主要载体,也是北京疏散城市中心区产业与人口的重要区域,是未来北京经济重心所在成为首都城市新的增长点。

门头沟、房山、平谷、怀柔、密云、延庆6个远郊区县,该区域是北京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是保证北京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区域。要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引导人口相对聚集,引导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成为首都坚实的生态屏障和市民休闲的理想空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1952年,北京市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7月,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良乡2县部分地区划归北京市。

  1956年~1958年间,将河北省昌平、良乡、房山、大兴、通县、顺义、平谷、密云、怀柔、延庆等县划归北京市,形成今北京市行政区域。

  1956年3月9日,撤销昌平县,将昌平县所属行政区域(高丽营镇除外)划归北京市,并命名为昌平区。将河北省通县所属的金盏、长店、北皋、孙河、崔各庄、上新堡、前苇沟等7个乡归北京市。

  1958年3月,河北省通县专区所属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等5县及通州市划入北京市。其后撤销西单、西四两区,合并设立西城区;撤销东单、东四二区,合并设立东城区;

  撤销前门区,并入崇文、宣武二区;东郊区改名为朝阳区;撤销石景山区,分别划归丰台区、海淀区和门头沟区;京西矿区改名为门头沟区;

  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合并设立通州区;撤销良乡、房山二区,合并设立周口店区;撤销大兴县,改为大兴区;撤销南苑区,划归朝阳区、丰台区和大兴区;撤销顺义县,改为顺义区。

  1958年10月,河北省所属怀柔、密云、平谷、延庆4县划入北京市。1960年1月7日,撤销昌平区,恢复昌平县;撤销顺义区,恢复顺义县;撤销通州区,恢复通县;撤销大兴区,恢复大兴县;撤销周口店区,恢复房山县。

  至1960年底,北京市下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等8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通县、大兴、房山等9县。

  1986年11月11日,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以原房山县和燕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区的行政区域。

  1997年4月29日,经国务院(国函[1997]30号)批准,同意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以原通县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区的行政区。

  1998年3月3日,经国务院(国函[1998]17号)批准撤销顺义县,设立北京市顺义区,以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区的行政区域。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撤销昌平县,设立昌平区。2001年3月2日,北京市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2002年2月7日,北京市撤销怀柔、平谷两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平谷区。

  2010年7月1日,北京市撤销原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撤销北京市原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

  2015年11月17日,北京市撤销密云、延庆两县,设立北京市密云区、延庆区。至此,北京告别县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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