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投貸結合”助力中小企業融資

中小企業融資難始終困擾著經濟發展。當前,由商業銀行推出的“投貸結合”模式,則很有可能成為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的新渠道。所謂投貸結合,是一個能夠實現多方共贏改進型的融資模式,是通過直接投資與銀行信貸兩種方式的合作,使企業得到股權投資機構和商業銀行貸款的雙重融資支持,是破解科創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促進其實現快速成長的有效渠道。對科創型企業而言能更好地實現創業者的個人價值與中小企業的社會價值,對商業銀行而言,通過與股權投資機構開展投貸結合業務合作,可以拓展業務領域,增加收益,促進風險管理能力的提高。

目前,國際上的投貸結合模式主要有小企業投資公司、硅谷銀行和中小企業成長基金等三種模式。創立於1983年的美國硅谷銀行,是比較典型的科技銀行投貸結合模式,其發展得益於硅谷高科技產業的迅速崛起,在有利的市場發展契機下,硅谷銀行通過高風險股權投資和低風險債權投資相結合的方式,為大量具有強烈融資需求又具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並實現了成功轉型。經過三十多年的探索和發展,其精確的市場定位、精準的投資介入以及成熟的風控體系使其成為投貸結合的成功典範。目前硅谷銀行佔到全美風險貸款70%以上的市場份額,已為幾萬家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了股權和債權融資支持。中小企業成長基金模式起源於2008年金融危機後的英國。當時,英國銀行體系縮減了整體貸款規模,信貸資金主要流向了資質較好的大中型企業,而大量無法提供貸款擔保且經營不穩定的科創型中小企業則得不到充足的融資支持。在這種情況下,由英國銀行業協會和相關監管部門發起,英國巴克萊、匯豐和渣打等五大銀行聯合成立了中小企業成長基金(BGF)。得益於其明確的市場定位、科學的制度安排和專業的監管等優勢,目前已發展成為英國國內最負盛名的科創型中小企業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模式作為一類特殊的外部投貸結合模式其特徵比較特出。一方面,政府作為產業投資基金的發起者或重要參與者,帶有濃厚的政策引導性,因而其設立的准入門檻與審核要求都較高;另一方面,這一模式下商業銀行成為產業基金的股權投資者,實則變相突破了商業銀行不能進行股權投資的限制,因而需要監管層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建立並完善我國的投貸結合體系。我國投貸結合模式剛剛起步,尚未形成較為成熟和主流的運作機制,主要可以分為外部模式和內部模式兩大類。外部投貸結合模式主要指對同一家科創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的主體是兩家完全獨立的機構,而內部投貸聯動模式即是指提供股權和債權融資支持的主體來源於同一實體或集團。一般而言,內部投貸結合模式提供支持的主體主要是商業銀行。這種模式在國內商業銀行“投貸結合”的試點中較為普遍,包括民生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江蘇銀行、北京銀行等試點推出的“投貸通”“投聯貸”“投貸寶”“投融貸”和“投貸結合合作聯盟”等產品都是通過銀行加PE(私募股權基金)或VC(風險投資機構)模式進行設計的。不過,在目前的探索試點過程中,商業銀行主要通過跟貸方式與PE/VC等機構進行合作,然而這種合作模式對於商業銀行更加有利,對PE/VC機構缺乏足夠的激勵。因此,如何更好地完善商業銀行與非金融結構的合作模式仍具有較大的探索空間。

建立投貸結合融資模式,支持科創型中小企業融資與發展。一是健全和完善投貸結合試點和發展的相關法律和制度。二是弱化政府幹預,強化外部監管與合作者的協調。三是可以考慮將投貸結合模式納入試點範圍,有效發揮PE/VC等外部股權投資機構的項目篩選和價值評估優勢,並與商業銀行在信貸融資服務領域的風控優勢相結合,進一步拓寬試點類型和邊界。四是政府提供適度的創業補貼和基金池。五是通過科創產業基金彌補股權市場發展的不足。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與控制,培養並引入人才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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