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以後你和父母分家了嗎?每個月會給他們多少生活費?

我來說說我的情況吧。 我屬於晚來得子,在我父母40多歲的時候有的我,而現在我已經30歲了,而父母已經是70多的高齡了。母親身體一直很健康。

父親前年得的腦梗,腦栓把腿拴住了,走路很困難,現在生活還能自理,我上面有兩個姐姐,家裡只有我一個兒子,我父母現在和我住在一起,而每個月我是給父母500塊錢的生活費。 因為我們是搭夥吃飯,所以做飯的話是我母親在做飯,而我和我老婆在打工。結婚以後你和父母分家了嗎?每個月會給他們多少生活費?

由於沒有時間照顧他們,所以給了他們500塊錢,因為在一起嘛,主要是買個菜,買了米麵,供他們日常生活,然後家裡的水電費,日常開銷都是我來付,其實父母也花銷不了多少,畢竟70多歲了,衣服也不常買,吃的也是家常便飯。

其實我想不管怎麼樣,儘量別和父母分家,因為父母在不遠行,我們不只要不遠行,還要照顧父母的晚年,因為他們養大我們真的很不容易,在一起雖然老年人和我們年輕人的觀念有衝突,但是我們一定要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因為最痛苦的是子欲養,而父不在,現在父母在,我們要盡心盡力的養他們的老,讓他們過一個幸福的晚年,不然養我們兒女又有什麼用呢?結婚以後你和父母分家了嗎?每個月會給他們多少生活費?

我是生活一知通,聚焦生活領域,關注職場問題,如果你在生活和工作中有什麼難題,可以私信關注我,我會為您一一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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