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作品的借鑑、翻拍、抄襲


這幾天翻拍的新片《誤殺》票房和評價都不錯,可製片人陳先生認為某平臺的評分不高,他不服氣,認為比被翻拍的印度片《誤殺瞞天計》更好。如果翻拍能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當然是好,只是這好,不是由自己判定的,而是由大眾!

由此想到借鑑和翻拍的區別,甯浩拍的《瘋狂的石頭》和《瘋狂的賽車》就是借鑑蓋·裡奇的《兩杆大煙槍》及《偷拐搶騙》的多線敘事方式和拍攝手法,取得了成功,這就是借鑑的好處,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別人好的東西,自己虛心去學習、提煉,直至轉化成為自己所用,這樣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各行各業也是這樣,國內落後的,那就走出去,學習並借鑑外國先進的,不斷提高自己,才會有了現在大好局面。影視產業一直都在喊口號:學習好萊塢,甚至學習寶萊塢,但記住這學習借鑑,不是翻拍,更不是抄襲!

對於翻拍,我個人是不提倡的,經典的東西,翻拍是很難超越的,一不小心,更會毀了經典!這和做音樂是一樣,原唱經典的音樂,被翻唱改編,推介時都會說加入了很多不同元素等等,民族的歌曲,就加入流行搖滾的調調;流行的歌曲,就加入民謠兼古風的調調,唱者又故意把聲調扭曲,歇斯底里的吼著,整個不倫不類的,這就是加的不同元素?還是消停吧,有這精力,為什麼不原創啊!?拿來主義,就是拿得再好,也不是自己原創的,版權都不是自己的,例子就是之前火的大部分綜藝節目,版權不是歐美,就是日航的,有幾個是我們自主產權的?!可見國內缺少的是原創!要多提倡鼓勵原創,才是長久之計,才會良性循環發展!

而抄襲,當然更是可恥的,但更可恥的是抄襲的人認為是理所當然! 例子有郭敬明某本書抄襲了,法院也判定其為抄襲,但郭敬明還狡辯,只賠償,拒絕道歉;同樣的導演於正抄襲瓊瑤的作品,法院也判決了,但於大導同樣是賠償兼拒絕道歉!估計是看到郭敬明珠玉在前,所以承上啟下吧!抄襲到自己都這樣理直氣壯,可謂是“無極”了!

綜上所述,影視產業經歷過這借鑑、翻拍、抄襲時期,是時候推崇並大力發展原創了,中華五千年曆史文化,可挖掘的素材很多,好的編劇好的導演很多,只要創作環境良好,一定會出現好的作品!2019年,已經有了好的開篇,科幻片、動畫片,年輕一代的導演,好的作品,都逐步走出來了,這是好的現象!雖然這一兩年,屬於影視行業的寒冬,很多演員沒戲拍,都在苦苦煎熬。但,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