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想说爱你不容易!

李文亮,

想说爱你不容易!

昨日,武汉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李文亮,因感染新型肺炎医治无效,不幸因公遇难。

读来感慨万千,愁肠欲断!

李文亮其实就是个普通人,他不想做英雄,他不是英雄杨子荣!

杨子荣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但杨子荣毕竟是生活在样板戏里,历史教科书上哪有这个杨子荣那个人!?

历史上记得为维新变法图强,昭告天下向死而生的六君子谭嗣同!


李文亮只是一个眼科医生,应该说是一个在传染病方面的非专业人士,他如果是一个传染病的医生,是一个专业人士,就不会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就不会不按正常渠道上报,而在网上随意发表爆发诸如非典SARS这样严重的传染病之类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信息,以及由此而得到的被有关部门训诫,这一切都因为他是一个法盲。是他不懂法的个人悲剧。

法律其实就是抠字眼,你只要列入那个被禁止的字眼,你就是违法行为,你说什么都不行,你不能跟法律去讲情。武汉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训诫,是完全合规的!

这一点不容置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主体也作出相同规定。

也就是说,发布传染病信息的主体包括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被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因此,从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公开主体是国家卫健委,以及得到授权的湖北省卫健委。但对于武汉政府来说,未获得特别授权,无权公开发布疫情信息。

这就是中国的法律,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是这个时代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并夺去了李文亮他年轻的生命!把他这个网络发布信息的第一人推上了抗击非冠疫情的历史风口浪尖。写进了抗击疫情的史册!成了历史名人!

武汉市政府对他这种未按正常渠道先在网上发布传染病信息的行为并没有给予认可,而是公开奖励表彰了按正规渠道上报疫情的第一人张继先主任。


他跟许多被疫情感染的医护人员一样,被政府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只不过是比别人高了一级

是公亡!

我们都是普通人,不要盲目去学李文亮,要学法,要学

李文亮,想说爱你不容易!

杨子荣,像杨子荣那样‘’时刻听从党召唤‘’!


好像是那英的那首歌唱的好,想说爱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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