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遇欺诈,起诉合同无效被驳回!合同解除权请了解一下

最近接到一名网友咨询,因一时疏忽从他人手中购买了手续不全的违建房屋并已支付房款,得知实情后,网友马上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但是却被法院驳回诉请。几十万的购房款难道就这么打水漂?下一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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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不同的诉讼请求意味着不同的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该咨询案例中就是因为对法律知识的一知半解造成起诉时诉请不当而最终败诉。这就不得不再次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极大消耗了个人精力、财力。

翻看合同法发现,整个法条全文只规定了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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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案例中卖方故意隐瞒房屋手续不全,属于违建房的事实虽然构成了欺诈,但是却并未损害国家利益,故而主张合同无效必然是与法律规定相悖的,所以该网友的诉请被驳回也不足为奇!

(在此也提醒有法律纠纷的朋友,在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一定要紧扣法条规定来确定诉讼请求和起诉案由。)

主张合同无效被驳回,接下来只能另图他路,以解除合同来维护自身权益。《合同法》94条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卖方违反忠实告知义务致使无法进行房产过户,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以第4款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必然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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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有风险,付款需谨慎!类似于房屋、车辆等涉及较大金额的买卖,如果不是在正规商家、厂家购买,那么涉及款项支付时就要万分小心,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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