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交警"五一"夜查酒駕不放鬆"醉貓"無處藏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事故隱患,為群眾的安全出行提供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疫情好轉形式下的"五一"假日,江西省南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堅守崗位,疫情防護、嚴查酒駕兩不放鬆,始終保持對酒駕違法行為的高壓嚴管態勢。

南豐交警

行動中,民警結合轄區實際,採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在縣城國安路、子固北路、桔都大道、儺鄉大道等路段設置查車點,加大對飲酒、醉酒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一旦發現可疑車輛,一律進行嚴格檢查,並利用酒精測試儀、照相機、執法記錄儀等執法設備進行檢測拍照固定證據,從嚴查處飲酒、醉酒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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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執勤交警根據轄區道路特點和"五一"假日群眾出行規律,在農村集鎮重要路段設卡,對過往車輛做到逢車必查,堅決做到查獲一起、處罰一起、教育一起,確保酒駕、醉駕查處全時段、全路段覆蓋,讓酒後駕駛成為司機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督促交通參與者遠離酒後駕車帶來的事故危害。執法中,交警將宣傳工作貫穿於整治行動全過程,將法、理有機結合,正確引導,對違法的駕駛員做好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對圍觀群眾、乘車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識的宣傳,營造"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良好氛圍,達到"懲處一起、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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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駕駛人崔某某駕駛小車贛FRxxxx從儺鄉大橋方向往儺鄉大道行駛到儺鄉大道與桔苑北路十字路口,被執勤交警攔下,經酒精測試酒精含量為54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5月2日吳某某駕駛兩輪摩托車來到桔都大道與206國道縣城迎賓門檢查點,經酒精測試為65mg /100ml,屬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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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晚上20時30分檢查中,在白舍鎮濟廣高速路口執勤民警發現摩托車駕駛員李某某滿身酒氣且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經酒精測試儀測試嫌疑人血液酒精。含量為64mg/100ml,屬於無證且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南豐交警大隊民警對駕駛員李某某做出罰款1500元的處罰。

此次行動,5月1日至3日共出動警力63人,警車6輛,查獲酒後駕駛6起、無證駕駛1起,其他輕微違法行為13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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