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回家种!男子“心仪”榛子树苗据为己有被抓获

想通过种植榛子树增加家庭收入,但不去买树苗,而是到别人地里偷树苗......近日,铁东区公安分局叶赫派出所成功将一名盗窃他人140多棵树苗的违法行为人抓获。

偷了回家种!男子“心仪”榛子树苗据为己有被抓获

4月5日,铁东区公安分局叶赫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丢了140多棵榛子树苗,前几天上山看到树苗还在地里,当天再去发现树苗都不翼而飞了。接到报警后,叶赫派出所教导员邵春阳、辅警秦贺立即前往位于叶赫镇杨木林村山坡处的案发现场展开调查。从现场情况看,这些树苗都是被连根从土里拔出,具备再次种植条件,可以排除故意毁财的可能性,且从土壤程度上分析,树苗应该刚被拔去不久。

偷了回家种!男子“心仪”榛子树苗据为己有被抓获

同时,王某向民警反映,邻村村民张某近日刚刚种植了榛子树苗,且张某种植的榛子树苗品种与自家被盗的树苗极为相似。民警马上赶到新立村张某家了解情况,经工作发现与王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吻合。见民警来调查,张某坚称自己的树苗是在辽宁省莲花乡购买的,与王某家树苗被盗毫无关联。于是民警连续两天在张某所在的村内进行实地走访,同村的邻里均反映张某近期没有出村,更没有去过辽宁。由此看来,张某盗窃这140多棵榛子树苗的可能性极大。

4月10日,民警将张某传唤至叶赫派出所,张某依然狡辩称自己的树苗是在辽宁购买的。民警加大审讯力度,详细询问其购买树苗的时间和行走轨迹。最终,张某的心里防线被攻破,如实供述了自己当日经过杨木林村一山坡时,见到这么多榛子树苗无人看管,恰逢自己资金紧张没钱购买幼苗,便动了歪脑筋,萌生了将树苗据为己有、做“无本生意”的歪念头,隔天夜里将这140多棵榛子树苗连根拔出、实施盗窃的违法事实。

经与分局法制部门沟通,因张某认错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违法行为人张某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这可真是:

发家致富道路多,

何必偷偷又摸摸。

心想不劳而有获,

警察必定把你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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