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案】不要讓鮑毓明淡出我們的視線:不該被遺忘的

01 為什麼被遺忘,不該被遺忘的


看到有網友仍在關注鮑毓明案怎麼樣了?被問到的我們似乎才恍然:哦!曾經還有這樣的一個案件,讓我關注過、憤怒過,太多的熱點似乎都在敦促著我們忘記......


感謝善良的人們依舊在呼籲:不要讓鮑毓明淡出我們的視線。


很欣慰仍有善良的網友和大V在不厭其煩地讓這起案件的熱度能維持得久一點再久一點,不甘心它被娛樂熱點淹沒,不甘心它就此被人們遺忘。


“熱點”事件似乎都有著拋物線般的週期軌跡:曝光——熱搜——熱議——銷聲匿跡,我們也永遠都在重複著:獲悉、關注、憤怒、淡忘的軌跡...


可為什麼明明我們曾經是那麼的憤怒,卻轉眼就忘了呢?


美國作家尼古拉斯·卡爾在《淺薄》中提到:在能夠輕易獲得信息的情況下,我們通常喜歡簡短、支離破碎而又令人愉快的內容。我們會因為接收到的諮詢對一個事件產生道德上的憤怒和同情,但那種情緒很快就又下去了,因為我們無法和當事人建立聯結,因為他們離我們太遠,因為熱點來去都太快......


《淺薄》中有一個看似很科幻的觀點——記憶和思維的外包:我們在盡情享受互聯網慷慨施捨的過程中,越來越依賴網絡信息存儲,這會讓大腦逐漸變成一個簡單的信號處理器,善於遺忘而不善於記憶。而我們的精力越容易分散,也越難以體驗同情、憐憫等最具人性特徵的微妙情感。


人類學家項飈(biao)把它歸因於“附近的消失”:人們不再關心“附近”,而只關心自己和遙遠的世界。


說白了,信息爆炸時代,人類正在變得健忘且麻木。


不知為何,會想到魯迅先生的《藥》,想到那“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進的、突然立住簇成一個半圓的”人群,似乎是過於沉重了,用在這裡也並不一定適合,但卻難以控制它的浮現...


對普通人來說,遺忘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更是一種可以被理解的!


我們不能道德綁架,不能強迫他人記住...

我們只想說:為什麼被遺忘,不應該被遺忘的...

“不要遺忘”變成了自己對自己心底的那一份期望!


02 鮑毓明案真的有反轉麼?


事情爆發後,面對媒體,鮑毓明淡定自若。他把性侵往愛情的方向上去敘述,甚至到最後有人信了,彷彿他和一個14歲的未成年少女正常戀愛、發生關係,這件事情是完全正常的,彷彿多次實施性侵,恐嚇,馴化,強迫孩子看成人錄像都是憑空捏造的,而他鮑毓明是一個好養父,好男人,他胸有成竹的說:“如果根據法律,我是一點都不擔心的。”


是啊他依舊是那個精通法律的社會精英...


鮑毓明留存了太多的“證據”,證明自己和李星星是“戀人關係”,但那些相信了的人們可曾有想過這種戀人關係,可能只是李星星平復自己遭遇性侵後創傷的一種方式。


鮑毓明不缺詭辯的素材,他精通著法律條文,他不害怕,因為他事先做好了充足的準備,知道怎麼規避法律,知道有些事情即便說出來也很難取證,他一直強調著,這是她本人同意的,不算性侵。因為找不到證據,他甚至可以把這盆髒水狠狠的潑回去。


鮑毓明懂得法律的漏洞,他知道如何去保護自己,可誰去保護受害者李星星?李星星一個小孩子,做得了什麼?


我們知道他有罪,李星星知道他有罪,甚至鮑毓明自己也知道自己有罪。


因為體力、智力上的優勢,鮑毓明毀滅不利的證據,保留甚至製造有利證據,證明二人是你情我願的戀愛關係。法律或許會因此而對他無可奈何。 也許這就是現在很多人嘴裡「所謂的反轉」。


但我們不要忽略了一個最重要的事實,在被性侵的時候,李星星才只有14歲,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未成年。 到底什麼是真正的反轉? 知乎用戶夢露居士說得好:鮑毓明只有證明自己沒有跟女孩發生性關係,那才是真正的反轉。鮑毓明並沒有否認自己跟女孩發生了性關係,所以此事不存在反轉。 所以,我們不接受任何情況的反轉。


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描述:在一次補習的時候,這個老師性侵了房思琪。當時房思琪並不完全清楚發生了什麼,她本能的感到羞恥,也覺得恐懼,老師不斷告訴她,那是“愛她”的一種方式。 房思琪只能接受這種說法,她對自己說:我不能只喜歡老師,我要愛上他,你愛的人對你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

她告訴大家,在被性侵後的日子裡,沉默不語,不代表默許,而是在裝睡。


因為社會對強姦受害者的惡意,她們認為自己髒,她們嫌棄自己,認為整個世界都在嘲笑、嘲諷著自己,所有被汙的女孩,侵害留給她們的,只有自我懷疑,自我貶低,自我摧殘...


鮑毓明作為一個成年男人,充足的法律知識,讓他遊走於法律邊緣,他洞悉規則,控制一切,李星星一個是才14歲的未成年人少女,鮑毓明是她唯一的生存條件,這樣的關係中,鮑毓明要達到他的目的太簡單了!


鮑毓明威脅星星 “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而現實似乎是為了向星星證明鮑毓明是對的一樣,有的人竟開始將輿論的槍口對準了李星星,對準了受害者……


社會文化的扭曲,民眾的偏見,輿論的嗜血性,取證的艱難,誘姦犯難以被繩之以法……到最後受害者竟變作了被討伐的那一個,性侵的罪行,憑什麼由受害者來承擔。


長期遭遇性侵的女性,可能會愛上施暴者,似乎她們必須為自己的遭遇找到一個理由,否則很難帶著這樣的創傷繼續活著。 李星星更是不得不在被鮑毓明侵害後,繼續和他維持著這種畸形的關係,因為她當時的生活只有鮑毓明可依靠。血一樣的事實向我們赤裸裸的展示出人是可以被馴養的——這種屈服於暴虐的弱點,就叫“斯德哥爾摩精神症候群


林奕含滿含悲哀地說:“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李星星被人當成援交少女。林奕含媽媽則說,師生戀是女生自己發騷。

她們要承受來自身體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潰敗,她們被親情所拋棄,卻還要被輿論所攻擊,她們只能蜷縮在陰暗的角落。李星星說她不敢看向窗外,窗外有我們愛的藍天、白雲,有天上一閃一閃的星星!可是對於她們窗外只剩在人間的惡魔...


這種狀態,逼著她不得不地靠近兇手,依賴兇手。因為好像全世界只剩兇手一人,不會嫌棄她。

國外對鮑毓明的這種性侵未成年少女的行為,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叫做「兒童/青少年性誘騙」:即成年人通過給予兒童或青少年物質好處、情感支撐或兩者兼有的方式,騙取未成年人與之產生情感聯結,甚至誘導未成年人跟他發生性關係。


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說的,“我原諒他,因為這樣我才可以活下去,你們不能原諒他,因為這樣其他的女孩才可以活下去。”


我們不能去原諒他,我們更不應該去遺忘的!!!

李星星如果沒有了關注度,就什麼都沒有了......


03請相信善良的力量,請相信普通人的力量可以很強大


2017 年 10 月 15 日女演員艾莉莎·米蘭諾(Alssa Milano)使用了MeToo的標籤在推特上呼籲被性騷擾的受害者講述自己的遭遇。


從那天起,Metoo運動席捲全球,大家對性騷擾這件事情展開了大規模的討論和轉發。


人們對性騷擾的觀念開始默默的發生轉變,什麼是性騷擾,什麼是性挑逗,什麼是性同意。在明白這些事情的邊界之後,很多平時手腳不老實的男人開始有所收斂。


也有更多的人開始願意和別人談起自己被性騷擾的經歷,因為再談起這種事情的時候,得到的回應不再是歧視與羞恥。而是可以把性騷擾扼殺在萌芽裡,去曝光更多心懷不軌的性騷擾者。


據丁香醫生的統計:從2015年到2018年11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案件11519件,平均每天幾乎就有7例。


恐怖麼?就在我們普通人或平淡無奇、或忙忙碌碌、或思考人生、或消磨時間的一天中,就有7個孩子在被猥褻...


剛剛看到這樣一段話:

不要以為你是大學教授,所以作研究比較重要;

不要以為你是殺豬的,所以沒有人會聽你的話;

也不要以為你是個學生,不夠資格管社會的事。

你今天不生氣,不站出來說話,明天你——還有我、還有你我的下一代,就要成為沉默的犧牲者、受害人!


別讓李星星和性侵受害者們對這個世界感到害怕和失望,也別讓鮑毓明和罪行的兇手們更加肆無忌憚、更加猖狂...


讓我們多一些關注、讓事情多一些曝光,讓那些猥瑣的罪犯感受到恐慌,他們才不會蠶食更多的兒童,才會有所收斂...


羅翔老師在《圓圈正義》一書裡講過:“建設法治國家,首先就是約束權力,這方面輿論的監督作用


最後請給女孩更多保護;給性侵受害者更多善意;


請相信善良的力量,請相信普通人的力量可以很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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