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一三五”系统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近年来,沂南县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为民理念、多调化解、创新提升”的总要求,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强化基层调解能力为抓手,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为沂南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一个体系”。紧紧围绕全县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网络,成立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医疗卫生、交通安全、劳动争议、物业管理、食品药品、消费权益、婚姻家庭、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设立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设立“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矛盾调解小组”调解网格,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二、推动“三个转变”。一是转变工作思路。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跟踪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办法,有效解决镇村两级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二是转变工作方法。推出“五比一看”工作机制,通过比110接警量、12345政务服务热线量、上访量、诉讼量、舆情量看调解效果;全面推行线上“智慧调解”系统的使用,实现动态管理。三是转变队伍结构。吸收“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专业人员等,充实镇级调解力量;从回村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网格员中选聘专职调解员,警务助理兼任调解员;将“一村一法律顾问”纳入调解队伍,优化调解队伍结构。

三、严格“五项制度”。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法委牵头,司法行政、公安、法院、信访、热线、金融等部门协调联动,每月召开联席会议,汇总、研判全县矛盾纠纷;镇级层面,定期汇总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应调尽调。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多元化对接机制。强化诉调、检调、警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乡镇在辖区内派出所设立调解室,派驻调解员,完善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热线等对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三是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制度。村级调解组织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对网格内化解不了的纠纷逐级上报,无法调解的引导走合法途径。四是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涉及多部门、多乡镇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交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制定调处方案,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处。五是健全专项调解资金保障制度。积极向县财政争取,以每人一块钱的标准由县财政拨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资金,按照人口比例,由司法局划拨到各乡镇专门用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修订《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提高案件补贴标准。

沂南县“一三五”系统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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