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擦挂后逃离现场2个月,民警耐心劝说后主动投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大足区交巡警支队万古大队民警就成功劝诫一名轻微擦挂事故后逃逸的驾驶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2020年3月20日10时许,李某某在大足区万古镇怡园小区附近停车时,由于操作不当,其驾驶的小型面包车与临近停放的一辆轿车发生擦挂。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发现四处无人,自以为事故无人知晓,就继续停靠好车辆,并若无其事的离开,并在办完事后驾驶自己的小型面包车驶离现场。

被擦挂的轿车车主发现车辆被擦挂后立即报警。负责处警的大足交巡警万古大队民警李兵通过查看监控成功锁定了李某某。在李兵与肇事司机李某某联系后,其承认自己擦挂了旁边的轿车,但是以疫情期间出门不便以及身在外地等理由拒不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事故损失虽然轻微,但必须给受害人一个交代,于是李兵不气馁,继续通过电话等方式对李某某法制宣传。在李兵的告诫下,2020年5月3日,事发两个月后,李某某主动从外省回到大足公安机关接受事故调查处理,承担事故责任。

曝光台|男子擦挂后逃离现场2个月,民警耐心劝说后主动投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