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法院動態】查封11輛大型油罐車!西固法院為社會獻上“五一”賀禮

4月30日,西固法院出動7輛警車,30餘名幹警,前往甘肅省永靖縣開展集中執行行動,現場查封了被執行人名下的11輛大型油罐車,並對其中7輛當場扣押。

行動背景

張某系甘肅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經營不善四處舉債,借款金額從100萬至500萬不等。借款期滿後,張某無力償還,先後被多人訴至西固法院。在審判階段,張某與原告徐某、於某分別達成調解協議,約定了明確的還款期限,但張某依然沒有按照調解協議如期履行還款義務,申請人徐某、於某分別向西固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行動部署

2020年4月29日中午,執行法官突然接到了申請人徐某打來的電話,稱張某公司名下的多輛油罐車將於第二天(4月30日)在永靖縣境內進行車輛年檢。執行法官接到申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後一刻也不敢怠慢,第一時間將這一關鍵情況向院領導彙報。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當即決定開展“4·30”集中執行行動,並於當天下午緊急召開部署會議,認真研討執行方案,同時對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狀況研擬應對預案。

院黨組書記、院長敬宏偉對本次執行行動提出以下三點要求:一要服從指揮,聽從調度。本次執行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加之又是在外地執行,執行難度較大。所有參與執行行動的工作人員一定要堅決服從指揮、聽從調度、統一行動,確保本次行動取得成功;二要嚴守紀律,規範執行。全體人員在執行行動開始前務必嚴守秘密,不得對與案件不相關的人透漏執行情況,同時在執行全程嚴格依法執行,遵守各項工作紀律,展現政法幹警良好精神風貌;三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本次執行過程中可能會面臨諸多不確定的風險隱患,所有參與執行行動的人員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護,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完成執行任務。

行動全程

4月30日上午9時,“4·30”集中執行行動全體參與人員在西固法院執行局門前集結待命,院審委會專委李紅梅、執行局負責人王懷衛宣讀了執行方案,並對各行動小組的任務分工進行安排。

9時30分,行動正式開始。警燈閃爍、警笛鳴響,七輛警車載著30餘名幹警駛向本次執行行動的目的地。到達執行現場後,全副武裝的法警們立即到達預定位置,並在現場拉起警戒線,封鎖執行現場。執行幹警們依照各自的分工對現場停放車輛清點登記,另一組人員對車輛司機進行釋法勸說工作,要求他們配合法院執行程序,主動交出車輛鑰匙及駕駛證件,並在整理好車上個人物品後離開車輛。

經清點,現場共停放11輛油罐車,均登記在被執行人張某的公司名下。其中4輛車因正在承擔生產運輸任務,為避免扣押車輛對復工復產大局造成不利影響,西固法院決定對這4輛車暫不予以扣押,允許被執行人在車輛查封后暫時使用,但禁止所有權變動;另外7輛車經法院查封后被當場扣押,等待司法拍賣。

經過近4個小時的清點登記,現場11輛油罐車的查封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在法警的監督下,7輛油罐車由申請人事先安排的具有特殊車輛駕駛資格的司機行駛至法院指定的停放場所。14時30分,7輛油罐車全部抵達停放場所並被貼上了封條,整個執行行動順利完成,全程未出現任何突發狀況。

“4·30”集中執行行動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西固法院開展的首次大規模執行行動。面對艱鉅的執行任務,院黨組當機立斷、果斷決定,準確把握執行時機;全院各部門通力配合、齊心協力,圓滿完成執行任務;執行幹警辛勤付出、攻堅克難,有效維護了司法權威,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在“五一”勞動節到來之際為全社會獻上了一份特殊節日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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