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性侵女工作人員賠償上百萬 法院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鈕承澤性侵女工作人員賠償上百萬 法院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54歲臺灣導演鈕承澤在18年12月被媒體曝出在拍攝電影《跑馬》期間涉嫌性侵女工作人員,對方在友人的陪同下向警局報案。

鈕承澤性侵女工作人員賠償上百萬 法院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事情被曝光後,鈕承澤一度消失不見蹤影,直到第二天才在社交平臺發聲表示:該我承擔的責任,我一定會勇於面對,絕不逃避。

鈕承澤性侵女工作人員賠償上百萬 法院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事後,檢方在被害人胸部及私密處驗出鈕承澤口水及DNA等證據,依強制性交罪將鈕承澤起訴。

據悉,鈕承澤與受害人的和接近從案時傳聞的60萬元加碼至上百萬元,但因雙方簽下保密協議所以無法得知鈕承澤的確切賠償金額。但在審理過程中,鈕承澤始終拒絕認罪,辯稱當時因為喝了許多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事情,還表示因為女生一直對自己態度和善令他誤會二人是曖昧發展階段。

鈕承澤性侵女工作人員賠償上百萬 法院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檢察官則表示鈕承澤不但把罪行推給受害人而且始終不認罪,這樣的人可能會再犯,且被害人願意挺身揭發鈕承澤的罪行相當勇敢,所以不應賠錢就輕判。

因此請求法官判處鈕承澤3年零4個有期徒刑,且不應緩刑。今天台北法院判處鈕承澤4年徒刑,可上訴。

鈕承澤性侵女工作人員賠償上百萬 法院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