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之星”被查獲:部分會員仍執迷“發財夢”

“奧運之星”被查獲:部分會員仍執迷“發財夢”

  不久前,社交財經注意到,4月15日,“滁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官方微博發佈了一則消息:“奧運之星”傳銷團隊被警方抓獲。具體公告如下:

“奧運之星”被查獲:部分會員仍執迷“發財夢”

  4月14日中午12時許,滁州市公安局綜合警務站政務中心站接江蘇省邳州市公安局通報稱:該局在辦理的2020-4-09“奧運之星”組織、領導傳銷案過程中,發現山東籍犯罪嫌疑人孫某等五人在龍蟠轄區出現,後政務中心警務站通過視頻巡邏偵查,便衣蹲守,在轄區某小區,成功將孫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目前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移交給江蘇省邳州市公安局。

  3月21日,社交財經發布題為《借區塊鏈與冬奧會的“奧運之星”為何被指涉嫌傳銷?》一文進行了分析,指出奧運之星炒作區塊鏈概念進行傳銷詐騙活動。

“奧運之星”被查獲:部分會員仍執迷“發財夢”

  此後,4月8日中國奧委會發布了一則闢謠聲明,稱“奧運之星”是以所謂的“世界奧體基金會”名義舉辦,打著區塊鏈技術創新旗號實則實施非法斂財活動。被打臉後,竟還不知悔改,又以國際xxx基金會的名義也發佈了一則所謂的“闢謠”公告,將傳銷資金盤名稱“奧運之星”修改成為了“體育之星”,繼續從事非法斂財活動。

  查獲之後仍有會員執迷不悟

  據瞭解,“奧運之星”規定,要想成為“奧運之星”平臺的會員,首先通過推薦人推薦註冊會員,並支付2元的身份識別費,認證通過後,就可以免費獲得一個“體驗火炬”,“體驗火炬”每天可以在“火炬手”裡面挖AY和OLY。乍一看,2元的註冊費用,也不多,而操作也很簡單,每天花十秒鐘,拉一下火炬到運動員手中,就可以,初期每個月產生11AY,賣的話收50%的手續費,相當於5.5個,目前的價格25-31元/個,投入不大收益挺高,非常誘人。

“奧運之星”被查獲:部分會員仍執迷“發財夢”

  而復投更高級的火炬或者拉更多的人註冊軟件,收益會更多。火炬共分為體驗、紫銅、白銀、黃金、鑽石、亞運、奧運七個等級,其中,“體驗火炬”是免費的,其餘等級的“火炬”,需要會員先購買10枚到5萬枚不等的AY幣,用AY幣兌換,購買最貴的奧運火炬按照APP中的價格差不多需要15萬人民幣,而獎勵是21萬人民幣差不多,此外還有OLY獎勵。

  而會員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晉升級別和返利依據,發展的下線越多,獲得的分紅就越多。

“奧運之星”被查獲:部分會員仍執迷“發財夢”

  儘管被警方破獲奧運之星騙局,但是社交財經發現仍有不少會員表示不信。在一個名為“奧運之星官方群”內,不少會員認為發佈該微博的官方是假的,還有不少人執迷於奧運之星的“暴富”夢想之中。

  相關心理學者跟社交財經表示:“比起‘一夜暴富’的心態,更多的投資者是抱著‘賺一把就走’的投資心理,在犯罪團伙進行詐騙的過程中,許多‘受害者’在推薦‘人頭’後也得到了提成,只要不崩盤就不會‘受害’,這就是為何相關部門在處理非法集資案或傳銷案中,受害人不願舉報是常見現象。”

  區塊鏈傳銷騙局有哪些套路?

  據相關人士表示:“僅在今年年初,我國利用區塊鏈概念的傳銷平臺就已超過3000家。從‘曲高和寡’到‘泥沙俱下’,區塊鏈與詐騙的結合引人深思。”

  盤點近年來的區塊鏈詐騙案,犯罪分子慣用的手段其實很“老套”。一種是“空手套白狼”,炒高幣值“割韭菜”。比如今年5月深圳警方破獲的“普銀幣”集資詐騙大案,犯罪團伙將所謂“普銀幣”的單價由0.5元炒至10元,當大量投資人跟風進場後就不斷套現。騙術雖簡,涉案金額卻超過3億元。

  一種是“掛羊頭賣狗肉”,以“虛擬幣”之名行“傳銷幣”之實。比如今年4月西安警方破獲的“大唐幣”網絡傳銷大案中,犯罪團伙公然在國內外眾多城市召開推介會,並設置28級分管代理,短短18天竟發展註冊會員達上萬人。再比如,在去年被查獲的“鈦克幣”案中,“客戶”每發展一個下線租賃“礦機”,就被獎勵“礦機”租賃費用的10%。從賣實物變成“租礦機”,仍逃不脫傳銷本質。

  還有一種是“洋為中用”,甚至“出口轉內銷”。比如涉案金額高達16億元的“維卡幣”案中,該組織的傳銷網站及營銷模式由保加利亞人組織建立,服務器則設在丹麥。在我國依法取締ICO並依法關閉境內虛擬貨幣交易所後,詐騙組織的“出口轉內銷”現象也開始增加,許多“土騙子”搖身一變,紛紛成了“洋教授”。

  從層出不窮的“區塊鏈詐騙”案件來看,犯罪分子所用騙術全是“老套路”,但卻動輒使上萬人中招。究竟是騙子太精明,還是投資者太單純?不得不說,頻頻出現的“區塊鏈詐騙”,確實切中許多普通投資者的軟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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