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上酒駕,會碰撞出什麼樣的“火花”?

中國法制西部網訊(李思科 張榮 通訊員 夏恩春)近日,在安康市寧陝縣發生了一起兩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交警現場調查發現,竟然是一個醉駕撞上了一個酒駕。公安機關對醉駕的袁某某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並移送寧陝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寧陝縣人民檢察院受理後,依法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了審查。

袁某某應邀參加聚餐,考慮到會飲酒,所以沒有騎車而是選擇步行前往餐館。酒後回家發現手機落在餐館了,此時已是凌晨一時許,袁某某一時心急,於是穿著睡衣拖鞋就騎車出門,趕往餐館取手機。就在途中,與另一輛摩托車相撞,所幸袁某某與相撞摩托車的駕駛人朱某某身體均無大礙。交警到達現場調查,對袁某某和朱某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顯示袁某某和朱某某均屬酒後駕車。經對雙方抽血進行血醇檢驗,袁某某血醇濃度為192.68mg/100ml,超過醉酒標準,袁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已涉嫌危險駕駛罪;朱某某血醇濃度未達醉酒標準,其行為屬於飲酒駕車。

案發後,袁某某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自願表示認罪認罰。目前,寧陝縣人民檢察院對袁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已審查終結,以袁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向寧陝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公安機關對朱某某進行了行政處罰。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群眾,交通安全不容忽視,醉駕酒駕更是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一定要成為自覺並進行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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