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的父母与子女关系如何?如何理解"父慈子孝"

在家庭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占有重要地位。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相互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父母在子女年幼的时候要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来养活子女,还要对子女进行必要的家庭教育。相应地,子女在家庭中要听从父母的话,在父母年老以后,要承担起赡养老人的家庭责任。"父慈子孝"成为这一时期家庭伦理关系的基本要求。《管子形势篇第六十四》中有:

"父母者,子妇之所受教也,能慈仁教训而不失理,则子妇孝子妇者,亲之所以安也,能孝弟顺亲,则当于亲父母暴而无恩则子妇不亲子妇不安亲则祸忧至。"

父亲在家庭中独一无二的地位,对子女来讲,父权有不可置疑的权威性和绝对的处置权。父亲对子女进行体罚作为家庭教育的一种常见手段,"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父亲可以随便处罚子女,即便将子女的被打的遍体鳞伤也不能因此产生抱怨,还要敬事父母。


春秋战国时期的父母与子女关系如何?如何理解

作为父亲甚至可以剥夺儿子的生命。春秋时期宋国的司马华费遂有两个儿子。一个叫軀,是宋国的少司马,一个叫多僚,是宋元公的御士。兄弟之间不和睦。多僚数次向宋元公逸言说,軀打算接纳逃亡的人。宋元公怜惜司马华费遂的另外一个儿子已经逃亡他国,不愿处置再他的儿子。而华费遂回答说:"吾有逸子而弗能杀,吾又不死,抑君有命,可若何?"可见,如果没有宋公的宽旨,华费遂是有权杀子的。

有时,即使是君主免除当事人的死罪,父亲仍旧可以处死儿子。战国时期墨家的一位矩子的儿子在秦国杀了人。秦惠文王因为这位银子年纪已大,只有这一个儿子,就命令官员不要诛杀他。但这位矩子却说墨家的法令是"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种禁止杀人和伤人的规定是天下的大义。即使君主宽恕了他的罪行,自己却必须施行墨家的法令,还是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战国末期,父母对子女的随意处置的权力得到法律的承认。秦简《法律答问》云:"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主擅杀、刑、髮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这种问题下,政府不会给予公诉。

父母对子女的家庭责任主要体现在养育责任。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这是一种自然的感情,是人的本性。教育孩子是社会赋予家庭的一种责任。如果只养而不去教育,父母的职责就不没有尽到。

作为一个父亲,将蓄养子女的时候应该怀有仁爱之心,遵守饮食规律,让他的心智健康而全面的发展。等到孩子到了会模仿学习的年龄,必须严格要求,以自己的行为引导孩子。等到他束发读书的年纪,要聘请老师来教导,等到十九岁,就邀请宾客为他举行冠礼。做父母的还要为子女的婚姻做主。"冠子不詈,髦子不笞,听其微谏,无令忧之,此为人父之道也。"

在传统社会中,家庭教育在人的成长中有重要作用。父母爱护子女,不仅在于生养,更重要的在于教育子女成才。孟子在年少时背诵诗文,他母亲就在旁边纺织。孟子突然停了一会才重新背诵。他的母亲问他为什么要停下来,孟子说是因为自己忘记了,后来又记起来。母亲就"引刀裂其织,以此诫之。"从此以后,孟子再没有忘记过。所以,父母采取适当的方法对子女进行言传身教。

父母对于孩子也必须以身作则,讲究诚信,否则,孩子很可能会因此对父母产生不信任的情绪。孟子年少的时候有次看见邻居在杀猪,就问母亲邻居为什么杀猪,母亲说要给你吃肉。孟母说完就后悔不该骗自己的孩子,"今适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也。"于是就把邻居的猪肉买来给孟子吃,来证明没有欺骗孩子。

春秋战国时期的父母与子女关系如何?如何理解

曾子作为先秦儒家学派的重要人物,他对子女的教育也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曾子的妻子要出门去集市上,儿子哭闹着想要跟去。曾子妻就让孩子在家呆着,说等回来的时候杀猪给儿子吃。等到妻子回来的时候及看见曾子正准备杀猪,就劝阻丈夫说,自己只是跟儿子开玩笑而已。曾子却认为不应该和孩子开玩笑,''婴儿非有智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现在欺骗他,就是教他欺骗别人。连自己的母亲都欺骗自己,孩子就不会再相信母亲的话,这样就无法再教育他了。曾子还是杀了猪给儿子吃。

田子在外作了三年宰相,"得金百溢"来孝敬母亲。母亲在得知他这些财物是做官的俸禄时,认为儿子当官三年,却不靠俸禄养活自己,为儿子的行为感到不高兴,就教育他"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致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为人子不可不孝也!子其去之。"田子很是惭愧,回到朝廷退换了俸禄,主动请求朝廷处罚他的罪行。君主觉得这位大义凛然的母亲很有贤明,就赦免了田子的罪行,还让他做相,赐给他母亲财物,以示荣誉。

可见,父母对于孩子的的家庭教育足以影响子女的成长。"孟母三迁"的故事也能看出来对子女教育的重视。《韩非子解老第二十》:

"爱子者慈于子,重生者慈于身,贵功者慈于事。慈母之于弱子也,务致其福;务致其福,则事除其祸;事除其祸,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得事理,则必成功;必成;工,则其行之也不疑;不疑之谓勇。"

但父母对子女的爱有所区别。一般来讲,父亲是树立威严,母亲则是用仁爱来对待孩子。母亲爱孩子胜过父亲,但孩子听从父亲的命令胜过母亲,父母过分的宠爱会让孩子受苦。而且"父母之所以求於子也,动作则欲其安利也,行身则欲其远罪也。"父母的厚爱会让子女不听话,所以恩威并用才能教育好子女。所以母亲不应该过分宠爱孩子,否则孩子就会道德败坏,不能成才。相反,父亲对孩子的宠爱要比母亲少,对子女的教育更加严厉一些,让孩子知道错与对,"子多善"。

可见,父亲是家庭里的执法者,子女们遵守规则就会变得善良,人们沉溺于母爱就会道德败坏。战国时期,赵孝成王即位的时候太年轻,他的母亲赵威后主政。秦国趁着赵国新旧交替之际,攻打赵国。在这危难之际,赵太后不得不请求齐国增援,齐国答应出兵,但要以赵太后的幼子长安君作人质。赵太后很宠爱这个小儿子,不愿意让他离开自己身边。甚至对劝谏的大臣说:"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左师触龙却将心比心说到想把自己的幼子送进宫中当黑衣卫士,来引起两人争论父亲和母亲谁更怜爱自己的孩子。触龙趁机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提醒赵太后把长安君留在国内,"尊长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多予之重器,而不及令有功于国。一旦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最后反倒会害了幼子。最终赵太后采纳了触龙的劝谏,让长安君出使齐国。左师触龙的分析才让赵太后知道什么事真正的爱护儿子。父母要为子女的长远之计着想,而不应该溺爱孩子,因为悲剧往往就产生于溺爱之中。

春秋战国时期的父母与子女关系如何?如何理解

《韩诗外传》:鲁公甫文伯死,其母不哭也。季孙闻之,曰:公甫文伯之母、贞女也。子死不哭,必有方矣。"使人问焉。对曰:"昔、是子也,吾使之事仲尼,仲尼去鲁,送之,不出鲁郊,赠之,不与家珍。病、不见士之视者;死、不见士之流泪者;死之日,宫女缞纟至而从者,十人。此不足于士,而有余于妇人也。吾是以不哭也。"诗曰: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

但有时候也需要"易子而教",父亲教育儿子的时候,用正确的道理行不通,接着便会动怒。一动怒,就反而伤了父子之间感情。孟子就明确指出《孟子离娄章句上》: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父子之间不求全责备,相互求全责备,会使父子关系疏远。所以要"易子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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