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各有說辭

從事船運生意的 吳文俊最近既痛心又煩心,他船上的一位船員因事故意外身亡,而賠償問題又遲遲得不到解決。這起意外事故的責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呢?

吳文俊帶記者來到江邊,看到有浮吊在作業,而浮吊的主要功能就是把大船上的貨物駁載到小船上去。

吳文俊告訴記者,四月七號的上午十點左右,吳文俊手下的一位船員買菜回來,不小心把一袋菜掉落進了浮吊與大船之間的江水裡。雖然當時周邊別的船員都讓這位船員不要探身下去撈菜,但是這位船員還是冒險去撈。而當時江面上風浪也大,浮吊是處於不停的晃動之中的,正當這位船員探身撈菜的時候,浮吊靠向了大船,船員被夾在兩船當中,當場不治身亡。

吳文俊認為,他們船方以及船員固然都有過錯,但浮吊的管理方也有一定的責任,他覺得,每個浮吊上都應該有要有安全員負責監督。

此外,如果大船與浮吊之間的縫隙配備了安全網,也許也就不會發生這個意外,吳文俊覺得,浮吊方的防護措施不到位。

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安全生產切勿大意

事故發生之後,吳文俊先行給了死者家屬25萬元,回老家料理後事。至於後續的賠償,吳文俊表示,該他們承擔的,他們也絕不逃避,但浮吊管理方也應該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記者到負責管理浮吊的南通市水上砂石物資交易市場瞭解情況,法人代表劉文保回應了吳文俊提出的責任問題。他說,浮吊作業並沒有需要安裝安全網的規定。

劉文保說,之所以沒有安全網,是因為浮吊和船體之間是明確禁止人員逗留的,這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識。這位船員已經幹了六年多了,應該明報這個規定。

那麼,浮吊在作業時,是否應該配備安全員?事發當天,是否有安全員在監督呢?

劉文保表示,事故發生之後,他們立即組織搶救,並且配合水上公安的調查工作,對於發生這樣的意外,他們也很痛心,關於責任認定,他們會接受相關司法部門認定。

那麼,這起事故的責任究竟該如何認定?誰該對此負責呢?記者諮詢了幫忙律師。

這起事故的責任可能還要進一步的認定,但是這起事故的發生可以說讓我們深深地感受到安全生產這根弦是時刻都不能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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