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鹽湖:為取一箱蘋果酒駕換來千元罰款還記分扣證

近日,鹽湖公安交警在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一起駕駛員飲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王某受到嚴厲處罰。

5月3日20時55分左右,鹽湖公安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在學苑路與紅旗街分叉口以西50米處,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民警在對一輛掛有晉M97XXX的小轎車檢查時,發現駕駛員王某一搖下車窗,一股刺鼻的酒味撲面而來,看來駕駛員是酒駕了。駕駛員說自己喝了一點酒,就取一箱蘋果。隨即民警將其帶回崗亭,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過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54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經瞭解,駕駛員當日在家中喝了兩杯啤酒,到了晚上,女兒說要吃蘋果,況且自己放在不遠的庫房僅僅只有一條街道,於是存在僥倖心理,冒險酒駕就上路了,不成想還是栽在民警手裡。駕駛員後悔不已,真不該存僥倖心理,一箱蘋果換來千元罰款,又記分扣證正,不值當。

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嚴厲處罰。(葛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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