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79岁瘫痪老母:丧尽天良,必须严惩

5月6日晚,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公安局发布通报:58岁的嫌疑人马某将79岁、瘫痪在床的母亲王某埋至靖边县城南万亩林一处废弃墓坑内,民警在该墓坑挖掘中途,听见有隐约的呼救声,经全力挖掘成功将受害人王某救出。目前,老人生命体征平稳,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拘。

活埋老母亲令人震惊且愤怒,无法想象现代社会居然会发生如此野蛮的行径。其中,“活埋”一词尤为令人揪心,究竟怎样的人才能狠心到如此程度?毫无疑问,这已经越过了人伦底线,翻尽成语词库或许也只能找到“丧尽天良”一个词来形容。所谓天良,便是良心,活埋母亲,良心岂能安稳?

活埋79岁瘫痪老母:丧尽天良,必须严惩

警方接报后赶往现场进行挖掘救援。

目前尚不知马某何以做出如此违背伦常之举。据靖边县公安局相关人员表示,老人本是靖边人,但第二任丈夫是甘肃的,户籍迁过去了,后来又回靖边居住。涉事嫌疑人是老人的大儿子,此前老人和二儿子居住,但二儿子去年生病无力照顾,转由大儿子照顾,可能是照顾得嫌烦了,就做出来这样的事情。行恶事者常常会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为自己的恶行开脱,比如从经济上或生活上找原因。这其实只不过是粉饰悖逆行为的借口,妄图通过不可抗因素正当化自己的行为,即便家庭经济或生活非常困难,难以承担抚养瘫痪老母亲的生活及医疗支出,也还可以寻求政府及社会层面的救济渠道,活埋老母亲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原谅。

事实上,赡养老人不只是道德上的责任,也是法律上的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而江苏省高院出台的《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更明确:父母因经济能力限制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不予支持。这无疑进一步堵住了欲为不尽赡养义务开脱者的嘴。

更何况,该男子活埋母亲的行为已经超越了是否赡养的界限,直接触犯了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还应注意的是,媒体报道称,马某在将瘫痪的老母亲活埋进废弃墓坑后,对家人谎称自己将母亲送到靖边县新车站,雇用了一辆面包车送往甘肃省庆城县亲戚家中。在家人报警,警方对其进行调查时,其仍然以这个借口应付警方。如此撒谎误导家人和警方,无疑会导致延误救助的恶劣后果。

所幸的是目前被活埋的老人获救后生命体征平稳,但后续还需关注老人的生活和身心健康。若有生活上的困难,相关部门也需要及时介入,家人也当努力抚平老人内心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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