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小政君先考考你

下面這個標誌

代表什麼意思?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答案揭曉!

它表示“行人禁止進入”

這個標誌我們時常會在高速公路旁見到

因為高速公路是

專供機動車高速通行的道路

實行“全封閉”模式

禁止行人、非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行人一旦上高速

將會給自己帶來難以預料的危險

直接威脅生命安全

同時也會給過往車輛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4月13日起,湖南高速警察全面開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從嚴整治易擾亂秩序和易肇事肇禍的十類突出違法行為。

行人上高速的違法行為就是其中之一。

雖然“高速公路,行人勿入”的宣傳

一直在進行

但還是有少數人想“走捷徑”

而危險往往就在一瞬間

▼▼▼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案例一

4月14日7時許,包茂高速2038km+900m,民警發現有3名行人手提塑料袋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據瞭解,這3名行人是高速公路附近的村民,見高速公路邊長有野菜,便想著摘些回家自己吃。民警立即制止了3人的行為,將他們安全帶離高速公路,並對3名行人上高速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和處罰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處罰不是目的

您的平安

才是警察蜀黍最大的心願

案例二

4月13日,益陽支隊民警巡邏至長張高速西往東方向76km處時,發現一名男子在應急車道行走。見狀,民警立即上前制止。經詢,該男子稱錢包被偷,身無分文,欲沿高速公路走到慈利縣。

隨後,民警將男子安全帶下高速公路,對其行人上高速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和處罰,並幫助其回家。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為了進一步優化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整治行人上高速的違法行為

今天,

湖南高速警察曝光了

4月13日開展“百日行動”以來

查處的部分“行人上高速”的違法行為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切勿效仿

違法人:向某、歐陽某,古丈縣涼水井人

違法時間:4月14日

違法地點:龍吉高速

違法行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違法人:向某,湘西州保靖縣人

違法時間:4月15日

違法地點:婁新高速婁底段

違法行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違法人:陳某,瀘溪縣洗溪鎮人

違法時間:4月15日

違法地點:杭瑞高速湘西段

違法行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違法人:田某,瀘溪縣河溪鎮人

違法時間:4月16日

違法地點:杭瑞高速湘西段

違法行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違法人:羅某、李某,吉首市鎮溪人

違法時間:4月15日

違法地點:杭瑞高速湘西段

違法行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違法人:程某、向某、程某,永順縣青坪鎮人

違法時間:4月15日

違法地點:張花高速湘西段

違法行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違法人:蒲某枚、陳某軍,貴州人

違法時間:4月15日。

違法地點:滬昆高速芷江段

違法行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違法人:李某貴,祁陽縣潘市鎮人

違法時間:4月16日

違法地點:泉南高速永州段

違法行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徑”!這些行人上高速被現場查處

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

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對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可處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

因行人自己違法上高速而導致事故發生,在責任方面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小政君提醒:

如果您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困難

可撥打12122報警服務電話

湖南高速警察將第一時間

【來源:湖南微政務】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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