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小政君先考考你

下面这个标志

代表什么意思?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答案揭晓!

它表示“行人禁止进入”

这个标志我们时常会在高速公路旁见到

因为高速公路是

专供机动车高速通行的道路

实行“全封闭”模式

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一旦上高速

将会给自己带来难以预料的危险

直接威胁生命安全

同时也会给过往车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4月13日起,湖南高速警察全面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从严整治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

行人上高速的违法行为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高速公路,行人勿入”的宣传

一直在进行

但还是有少数人想“走捷径”

而危险往往就在一瞬间

▼▼▼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案例一

4月14日7时许,包茂高速2038km+900m,民警发现有3名行人手提塑料袋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据了解,这3名行人是高速公路附近的村民,见高速公路边长有野菜,便想着摘些回家自己吃。民警立即制止了3人的行为,将他们安全带离高速公路,并对3名行人上高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处罚不是目的

您的平安

才是警察蜀黍最大的心愿

案例二

4月13日,益阳支队民警巡逻至长张高速西往东方向76km处时,发现一名男子在应急车道行走。见状,民警立即上前制止。经询,该男子称钱包被偷,身无分文,欲沿高速公路走到慈利县。

随后,民警将男子安全带下高速公路,对其行人上高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并帮助其回家。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为了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整治行人上高速的违法行为

今天,

湖南高速警察曝光了

4月13日开展“百日行动”以来

查处的部分“行人上高速”的违法行为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切勿效仿

违法人:向某、欧阳某,古丈县凉水井人

违法时间:4月14日

违法地点:龙吉高速

违法行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违法人:向某,湘西州保靖县人

违法时间:4月15日

违法地点:娄新高速娄底段

违法行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违法人:陈某,泸溪县洗溪镇人

违法时间:4月15日

违法地点:杭瑞高速湘西段

违法行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违法人:田某,泸溪县河溪镇人

违法时间:4月16日

违法地点:杭瑞高速湘西段

违法行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违法人:罗某、李某,吉首市镇溪人

违法时间:4月15日

违法地点:杭瑞高速湘西段

违法行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违法人:程某、向某、程某,永顺县青坪镇人

违法时间:4月15日

违法地点:张花高速湘西段

违法行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违法人:蒲某枚、陈某军,贵州人

违法时间:4月15日。

违法地点:沪昆高速芷江段

违法行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违法人:李某贵,祁阳县潘市镇人

违法时间:4月16日

违法地点:泉南高速永州段

违法行为:行人上高速

勿拿生命走“捷径”!这些行人上高速被现场查处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

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因行人自己违法上高速而导致事故发生,在责任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小政君提醒:

如果您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困难

可拨打12122报警服务电话

湖南高速警察将第一时间

【来源:湖南微政务】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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