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实效果佳

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咸阳市通过健全机制体制、明晰工作责任、加大科技支撑等方式,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1.9亿元,建成投运了104个重点镇办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市县镇三级监测全覆盖。

健全机制体制上,咸阳市出台《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建立市县治霾工作指挥群,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紧盯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形成了“实时预警、问题排查、督办整改”快速反应机制。同时,实行“两连续三通报”制度,连续两次表态的县市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三次表态的进行约谈问责。

明晰工作责任上,咸阳市坚持领导带队夜查,秋冬季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每日由主要领导带队下沉县市区开展夜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疫情期间,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实时掌握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利用露天焚烧监管平台,每日通报全市露天焚烧情况,11个镇办主要负责人在咸阳电视台、咸阳日报进行公开检讨,遏制了露天焚烧现象。同时,严格应急减排,对砖瓦企业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科技支撑上,咸阳市针对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的重污染天气成因进行调查分析,形成了《咸阳市开展大气环境特殊体检的思考与建议》,并被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中心发布到工作群,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提供参考借鉴。聘用4家技术单位,对全市20家重点涉气企业开展“环保体检”。

在此基础上,咸阳市向秦都、兴平、武功、礼泉、乾县5个县市区的21个重点镇办群众免费发放电热毯,补贴电费,引导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生物质燃烧。对全市排查出的160处裸露地面进行了绿化、硬化,并通过取缔违规销售点、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实现治霾精细化。

(C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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