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你被降薪,被裁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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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生产经营状况严峻,不少企业开始降薪、裁员,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疫情中随意侵害劳动者权益,一方面可能带来后期更多的劳动争议,另一方面随意降薪裁员导致人心浮动,人才流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和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决定,应开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提出方案和意见和工会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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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疫情下,你被降薪,被裁员了吗?

一、裁员


1、新冠疫情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进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疫情下,你被降薪,被裁员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因为受疫情的影响很多企业停产、停工,经营困难,甚至面临着破产的威胁,不得不进行裁员,以维持企业的生存。


但需注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禁止用人单位裁减以下人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此之外,相关政策文件也明确强调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2、面对裁员劳动者应知道什么?


用人单位裁员应结清工资和支付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之后,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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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降薪


1、用人单位降薪的正确姿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调整劳动报酬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通过

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


疫情下,你被降薪,被裁员了吗?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降低薪资,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可以视为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救济途径?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工资报酬。


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面对生产经营困境,确需要裁员,但同时也要防止,某些企业借题发挥,以疫情为借口,降薪裁员,随意侵害职工权益。在这艰难时刻,希望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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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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