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霄雲霄
實在不願交物業費,只要全體業主,把分攤面積打掃乾淨,物業還有什麼理由收費,不交物業費業主已盡職責,法律還有什麼理由支持物業。
滾滾洪流874
物業應該取消。其管理功能可以由社區居委會去做。通過這次疫情,應該加強社區居委會的建設。從人力和物力上。
物業為啥要取消?因為它根本不是來服務業主的,是來盤剝、壓榨業主的。物業公司的人員素質極其低下,有的就是些混混和流氓地痞。武漢青山區那個喊假的小區,其居民就在2015年對物業進行過上馬路的控訴。
物業已經成為影響小區居民生活幸福的因素。應該趕緊取消。
石遺
應該取消物業公司,採取更專業化的方式管理小區。曾幾何時,物業公司似乎已經成了住宅小區的一個必配的機構。但是,畢竟物業公司作為一個盈利性的機構,它是以追求利潤作為自身存在前提的。於是,有的物業公司在服務住戶時敷衍了事,讓人們對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不敢恭維,很多業主花了錢卻得不到等價值的服務,有些物業態度惡劣,服務意識不強,這種差勁的服務體驗每每讓業主寒心,心生 “主被僕欺”之感,就導致業主不願意交物業費,雙方之間的矛盾就此激化升級。
而住宅小區住戶的利益由業主委員會來代表,但是,往往小區內的住戶人員構成複雜,讓業主委員會的形成有難度。即使在選舉出業主委員會後,也因為決議的流程繁瑣,以及業主委員會人員本身的構成問題,造成維權效率低,這就導致業主委員會難以發揮作用,形同虛設。那麼,能不能找到一種更好的解決住宅小區日常管理的辦法呢?筆者對此有一些想法,算是拋磚引玉,希望能與大家討論出一個更適宜的管理小區的辦法。
筆者的想法是:鑑於業主委員會並不能真正發揮作用,可以讓街道下的社區居委會作為住戶的利益代表,行使維權的事務,因為社區居委會本身有大量的事務要與住戶接觸,更能瞭解到住戶的訴求。政府可以適當對社區提供相關的經費,並對社區進行考核。
小區的日常管理主要是安保和保潔,以及小區綠化、公共設備和家庭上下水、暖氣設備的維護維修。而這些事務可以交給專業的安保公司和保潔公司以及綠化公司和專業的設備維護公司和家政公司,國家也應該適時制定出這些服務的價格標準和等級。
由社區根據大多數住戶的意願來接洽選擇。這樣就免去了原來物業公司的中間環節,不但節省了費用而且使責權更明晰。
這樣,社區作為第三方介入後,本身沒有盈利方面的因素影響,同時要為住戶負責,並且由上一級政府對社區進行監督考核。筆者的這些想法,算是一家之言,不一定成熟,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