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認為狗是伴侶動物,狗要不要戶口,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狗?

南方本色


就應該這樣,大多數狗肉都是非法來源,這其中就有,看家護院的忠犬,孩子的玩伴,失獨老人的寄託,就是不能吃


不用名字也行


我看了農村農業部提出的草案,太籠統了,太單一了聊聊數語就將狗提到與人類平等地位。

既然認定了狗是伴侶,和國際上那些西方國家文明接了軌,那就得按人的伴侶待遇對待狗,以下有這幾條建議;

一、狗是否需要上戶口認定身份,去外遛達要驗明正身,因為是伴侶凡是人可以進去的地方狗是否都可進去,比如高級飯店,豪華影院,還有各種會場。

二、因為狗已是人的伴侶,出行方式是否有應該有所改變,既然是伴侶就應該是平等的,總不能在家在外老用繩拴著伴侶吧,是不是應該抱著它們出門。

三、狗即然是人類的伴侶,人們總不能虐待狗伴侶吧,不是打就是罵這樣就屬於家暴了,是不是可以報案立案了。

四、殺狗吃狗以後那就是犯罪行為了,還有在狗(伴侶)市場,有人專門販賣伴侶(狗)嬰兒、童兒,伴侶(狗)婦女伴侶(狗)丈夫。狗伴侶市場存在是否合法。

五、對那些販賣柺賣狗伴侶的人,是否應該和人類販賣柺賣婦女兒童人口罪一樣,怎樣立案偵察,怎樣起訴,怎樣量刑定刑也要制定出法律法規。是不是應該為了狗伴侶成立個特別法庭以審理這些案件。

六、既然把狗的地位提高到人類的伴侶,所以它們應該享受到人的權力,各項法律法規都要跟上,我們不能只侷限跟西方世界文明接軌,而且我們還要超越西方文明,我們要重啟一個新的文明高度,讓西方文明與我們接軌。

最後,大疫之中全國人民和人民解放軍與全體醫務工作者團結一致,經過艱辛卓越努力奮鬥,只是取得了節段性的勝利,在還沒有完全取得決定性的勝利之前,個人認為現在全國軍民和白衣衛士們正在努力的奮鬥艱辛工作之時,讓全國軍民少分些心為盼。

那些狗伴侶之事是否過一段時間,在一個比較合適而且切合時宜之時,再提出來討論是否更好些。以上文字希望廣大網友提出更好的建議與斧正。


九天牧馬


狗是養狗人的伴侶,不是所有人的伴侶,是所有人討厭的動物,因為狗會傷人而且染了病毒是沒有得醫的,狗晚上動不動驚醒人,讓人休息不好,狗隨地大小便讓人不注意踏上,所以養狗百害無一利人人討厭,不用入戶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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