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以查被告人的銀行流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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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應當問的是民事案件中的律師調查問題。先要糾正一下,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不叫被告人。

律師要查被告的銀行流水,只有一個辦法,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然後持律師證和法院調查令可以到指定銀行查被告銀行流水。一封調查令,只能去一家銀行調查。

但是,有的銀行是拒絕法院調查令的。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可以申請法院調取被告的銀行流水。

無論採取上述哪一種方式查被告的銀行流水,原告都要向法院明確是到哪家銀行哪個支行或分行有查被告的銀行流水,而不能泛泛地說要調查被告的銀行流水,也不能只說我要調查被告在工商銀行的流水。這種情況下,法院是無法調查的,也不會為律師出具調查令。

此外,需要調查的被告銀行流水,必須與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有關。否則法院也不會去調查,也不會給律師出具調查令。

附圖,是我取得的一份調查原告銀行流水的法院調查令。


律師張晨陽


【每日講法觀點】律師能否查詢被告人的銀行流水,目前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一般來說律師自己去銀行查詢被告銀行流水,肯定會遭到拒絕;律師持法院調查令,也不一定會成功查詢到被告的銀行流水。


銀行流水哪些人可以查?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私人合法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保護私人合法財產,不僅僅表現在保護財產不受侵犯,也表現在隱私不得洩露,因此法律對個人的銀行賬戶信息保護力度比較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29條明確規定,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除了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稅務局等部門,按照程序依法可以去銀行查詢以及本人帶著身份證到銀行查詢以外,其他人無權查詢,銀行有為客戶保密的義務。


律師持調查令可以查銀行流水嗎?

實踐中很多法院會出具調查令給律師,讓律師憑著調查令去銀行查詢相關的流水記錄,很多人銀行都會給法院面子,當然也會有很多銀行拒絕查詢。

其實銀行拒絕持調查令的律師查詢銀行流水,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只有法律規定可以查詢銀行流水的單位才可以查詢。而法院調查令並不是法律規定。

並沒有哪一部法律明確規定,律師可以直接去銀行查詢銀行流水;也沒有哪部法律明確規定,律師持調查令可以直接去銀行查詢銀行流水。

雖然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會給律師出具調查令,有的銀行看到法院調查令以後,也會讓律師調取。但嚴格來說,銀行有權拒絕。

不過目前很多地方,法院、司法部門、銀行等機構聯合出臺了關於保障律師調查取證權的意見,對律師查詢銀行流水行為予以規範,為律師查詢銀行流水提供的可能性。


總結

由於我國保護私人合法的財產,而銀行流水能夠反映、體現私人合法財產,因此法律嚴格規定了銀行對銀行流水有保密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除法律規定的相關機構可以查詢銀行流水以外,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進行查詢。

律師個人肯定無法查詢銀行流水。但目前很多地方已經出臺了保障律師調查取證權的意見,聯合了銀行等機構對律師查詢銀行流水條件加以明確,一般律師持人民法院出具的調查令、律師證等材料,可以向銀行調取對方的銀行流水。


每日講法


以我在銀行的工作經驗來說,沒見過律師來查詢被告人銀行流水的。我辦理過的所有協助查詢的業務都是司法查詢,不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糾紛,都是由司法機關工作人員雙人持《查詢通知書》前來辦理查詢業務的。而且銀行內部的《作業指導書》也明確規定了,只有司法機關履行了相關手續之後才可以進行查詢,沒有提及律師等非司法機關人員可以有權查詢,所以律師是不可以查詢被告人銀行流水的。

不給律師查的原因是出於對客戶信息的保護。如果案件糾紛確實需要對報告人進行查詢的,律師可以向法院申請查詢,由法院派自己的工作人員去銀行查詢。如果查詢的權力下放至民間,那勢必會形成黑灰產業鏈,所以是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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