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髮現微信群內出現大量刷單兼職信息。
很多人可能認為這種兼職是真實的,
其實這都是詐騙的陷阱。
每天都有人因刷單被騙!
騙子為何公然發佈詐騙信息?
小編分析了一下,
騙子的身份是假的、公司是假的、什麼都是假的,
這些賬號不是本人在使用,
而是騙子通過購買"實名認證的微信號",
然後用來實施詐騙,
並且這些賬號幾乎都是從個人手中直接購買。
看一下這些人的朋友圈
不乏有些人為了幾百元就將自己閒置的賬號售賣,
可能你並不知道對方的身份、購買的用途,
只是想賣個號賺點錢;
但售賣的賬號一旦涉嫌違法犯罪,
那麼你所實名的賬號必然逃脫不了關係,
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接下來,小編給大家普及一下
買賣賬號的相關法律規定。
《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中約定,微信賬號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註冊手續後,僅獲得微信賬號的使用權,且該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同時,初始註冊人不得通過贈予、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微信賬號或者以其他方式許可非初始註冊人使用微信賬號。
微信賬號是通過電話號碼進行綁定的,微信號在實名認證之後,微信號就間接地和身份證信息進行了關聯。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17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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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臨夏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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