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府教諭是什麼官?有什麼歷史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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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代縣設“縣儒學”,是一縣之最高教育機關,內設教諭一人,另設訓導數人。訓導是指輔助教諭的助手,而囑託則是約聘教員。府學教諭多為進士出身,由朝廷直接任命。府學訓導以及縣學教諭、訓導、囑託,多為舉人、貢生出身,由藩司指派。學官與訴訟無關,以“奉薄儉常足,官卑廉自尊”自命。明·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袁可立)祖錦,韓城教諭。”

儒學教諭是縣學的教授,相當於教委主任,有時是縣學校長。“儒學”作為一種教育機構,始於兩漢,興於隋唐,盛於元明清,是中國古代社會官學的基本形式。授課以孔孟學說為主,所以稱為“儒學”,分府、廳、州、縣四級,供生員讀書,多系官辦。

古時教諭辦公地方

教諭是學官名。宋代除宗學、律學、醫學、武學等置教授傳授學業外,各路的州、縣學均置教學官名。宋代於京師所設小學和武學中始置教諭。元、明、清縣學皆置教諭,掌文廟祭祀,教育所屬生員。《明史·職官志四》:“儒學,府教授一人,訓導四人。州,學正一人,訓導三人。縣,教諭一人,訓導二人,教授、學正、教諭,掌教誨所屬生員,訓導佐之。”


原來歷史是這樣


大名府教諭是學官名,在《明史·職官志四》中有記載。相當於現在的教委主任或校長。

明清時代縣設“縣儒學”,是一縣之最高教育機關,內設教諭一人,另設訓導數人。訓導是指輔助教諭的助手,而囑託則是約聘教員。府學教諭多為進士出身,由朝廷直接任命。府學訓導以及縣學教諭、訓導、囑託,多為舉人、貢生出身,由藩司指派。學官與訴訟無關,以“奉薄儉常足,官卑廉自尊”自命。明·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袁可立)祖錦,韓城教諭。”

儒學教諭是縣學的教授,相當於教委主任,有時是縣學校長。“儒學”作為一種教育機構,始於兩漢,興於隋唐,盛於元明清,是中國古代社會官學的基本形式。授課以孔孟學說為主,所以稱為“儒學”,分府、廳、州、縣四級,供生員讀書,多系官辦。

教諭是學官名。宋代除宗學、律學、醫學、武學等置教授傳授學業外,各路的州、縣學均置教學官名。宋代於京師所設小學和武學中始置教諭。元、明、清縣學皆置教諭,掌文廟祭祀,教育所屬生員。《明史·職官志四》:“儒學,府教授一人,訓導四人。州,學正一人,訓導三人。縣,教諭一人,訓導二人,教授、學正、教諭,掌教誨所屬生員,訓導佐之。”


唐明國亮


《明史·職官志四》:“儒學,府教授一人,訓導四人。州,學正一人,訓導三人。縣,教諭一人,訓導二人,教授、學正、教諭,掌教誨所屬生員,訓導佐之。”

教諭,有兩重含義。一是教導、訓話之意,如清李漁 《憐香伴·矢貞》:“爹爹有何教諭?”。

二是學官名。在宋代的時候,自從太祖杯酒釋兵權之後,就形成了重文輕武的政治格局。也是在這一歷史時期在京師設立的小學和武學中始置教諭,主掌文廟祭祀,教育所屬生員。元 、明 、清三朝,縣學亦置教諭。

縣儒學是一縣的最高教育機關,內設教諭一人,另設訓導數人,訓導是指輔助教諭的助手。府學教諭多為進士出身,由朝廷直接任命。

因此,大名府教諭就是大名府教育界的扛把子,類似於現如今的教育局長。由於古時候讀書種子少,並沒有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學校也少的很,一府一縣就只有一所官辦儒學,教諭也兼任校長的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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