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危險時必懂的社會心理學,幫你脫險

佛山的小悅悅事件曾震驚了國人。一幼女小悅悅被車兩次碾壓,周圍18名路人竟無一人出手相助,最後小悅悅因為傷勢過重搶救無效離開人世。從社會心理學看,是什麼照成了這一切呢,旁觀者效應?從眾心理?還是其他複雜的社會心理現象呢?

悲劇後的社會心理學原因

(一)旁觀者效應:

其實類似的悲劇,在歷史上,世界各地,甚至在所謂的西方發達國家也是層出不窮。早在1964年的美國,3月13日這天,一名年僅28歲的花樣少女Kitty Genovese在大街上被一名歹徒當眾襲擊並最終被刺死。據報道,歹徒襲擊過程長達半小時之久,目擊者總數高達38人之多,Kitty曾大聲向身邊圍觀和經過的路人呼救可惜的是沒有一個人試圖或者嘗試站出來制止兇手最終導致慘案的發生。這場悲劇在美國引起了關注,同時也成為了社會心理學家研究的焦點,最終成為經典案例出現在社會心理學的教科書中。現在社會心理學家撐這一現象為旁觀者效應(Bystander Effect)。

在社會心理學中,旁觀者效應也稱為責任分散效應,是指對某一件事來說,如果是單個個體被要求單獨完成任務,責任感就會很強,會作出積極的反應。但如果是要求一個群體共同完成任務,群體中的每個個體的責任感就會很弱,面對困難或遇到責任往往會退縮。因為前者獨立承擔責任,後者期望別人多承擔點兒責任。“責任分散”的實質就是人多不負責,責任不落實。利他行為受到許多環境因素的影響,其中一個影響因素便是“旁觀者效應”。旁觀者效應指的是,個體對於緊急事態的反應,在單個人時與同其他人在一起時是不同的。由於他人在場個體會抑制利他行為。上文中的Kitty Genovese案例一直被視為“旁觀者效應”的經典案例,而如今的小悅悅事件又為“旁觀者效應”增加了一個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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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學習理論

在班杜拉看來,人的行為可以通過觀察學習過程獲得。但是獲得什麼樣的行為以及行為的表現如何,則有賴於榜樣的作用。榜樣是否具有魅力、是否擁有獎賞、榜樣行為的複雜程度、榜樣行為的結果和榜樣與觀察者的人際關係都將影響觀察者的行為表現。

彭宇扶起路邊摔倒的老人最後卻被老人反咬一口,最後收到了那份不可置信的判決書。諸如此類“碰瓷”事件在媒體網絡上的報道、宣傳,強化了人們不能隨便對處於危急中的人實施救援的心理,人人都害怕成為彭宇。人們在面對突發事件時,首先想到的不再是如何去救,而是該不該去救、救完了以後我會怎麼樣等…從而導致了救援的耽擱、或不救援。

不得不承認那位老人掀起了我國思想道德的一次大變革。

(三)社會交換理論

霍曼斯認為人們社會活動實質是進行各種的交換,但前提是相互等價地給予或彙報彼此間所需要的事物。

在小悅悅案子中,路人在知覺到小悅悅處於危急狀況之時,內心產生了矛盾的心理。不救的話,內心會產生焦慮、愧疚的心情,但是由於旁觀者眾多,實際上分擔到身上的焦慮和矛盾就會變少,“如果每個人都不採取救援措施的話,自己也沒必要愧疚”,能夠緩解自己的焦慮心理;而反之如果採取救援行動的話,雖然緩解了自己的愧疚心理,但是做出與群體相逆的行為會為其帶來很大的壓力,而且由於媒體曝光彭宇案以後國人產生的“救人有可能被反咬一口,得不償失”印象,路人會覺得是回報小於付出的,於是選擇了漠視。

(四)群體性的認知失調

小悅悅明明是被車撞傷,旁人救助不會出現類似彭宇案中出現的被訛詐的現象,另外,打電話報警或者給醫院都不會遭遇被訛詐的後果。而可能性的原因在於旁觀者產生了“小悅悅如果受傷了肯定會被別人救起,一定是自己看錯了”這樣矛盾的心理,所以就對選擇對小悅悅視而不見。

(五)社會抑制行為

個體行為受群體的影響作用,表現為社會促進行為和社會抑制行為。社會促進行為是指在群體活動中,個體活動效率因群體中其他成員的影響而出現提高的現象。而社會抑制行為則與此相反,個體活動效率因為群體中其他成員的影響而受到減弱。社會抑制的主要原因主要來自於個體的心理緊張。這種心理緊張主要是由於個體想從群體中得到尊重和讚許的願望與對自身工作的信心之間的差距造成的。

小悅悅事件中人們表現得便是一種社會抑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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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從眾心理

從眾心理即指個人受到外界人群行為的影響,而在自己的知覺、判斷、認識上表現出符合於公眾輿論或多數人的行為方式,而實驗表明只有很少的人保持了獨立性,沒有被從眾,所以從眾心理是大部分個體普遍所有的心理現象。

小悅悅事件中,每個人看見其他的旁觀者沒有采取任何救助行為,受從眾心理的影響,服從大多數人而選擇冷漠離去。

解救心靈突破一個旁觀者

為了消除旁觀者效應,一些國家組織相關培訓以及進行立法。例如,加拿大魁北克省將救人於危難之中定為法律義務,救助的方式包括親自救和找人救,除非事情對旁觀者有危險,或者旁邊有更合適的人來救。美國有專門的“見義勇為法”,不是為了獎勵見義勇為者,而是為了保護“見義勇為”者免於受到惡意訴訟而制定的。它保護見義勇為者對受難者的死亡、傷殘、殘疾不承擔法律責任,只要見義勇為者行為理智,出於好意,遵循常識和使用合理的技能。

具體到每個人,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社會心理學教授梅利莎·伯克利博士提出如下建議:

如果你是旁觀者,發現情況模稜兩可,一定要忍住觀望別人的本能衝動。如果你認為有人可能需要幫助,就應果斷採取行動,畢竟出洋相只會窘幾分鐘,而你的行動或許可以救人一命。如果現場還有其他人,你要意識到大家的第一反應都是推卸責任,只要意識到這一點,你就會擔起責任。當你還需要發動更多的人一起幫忙時,你要指定具體的一個人上去救人,另外一個人打電話報警——具體的指定會打消人們推卸責任的心理。

如果你不幸成了受害者,需要別人的幫忙,一定要讓周圍的人明確知道這是危急狀況。你要主動讓旁觀者中的一個人感到有責任幫你渡過難關——在一大群看客圍觀之下,我們以為大聲求救肯定會有人出手,但正確的做法是死死盯住一個人,向著他懇求,告訴他你需要幫忙。這會讓他突然感到幫你是責無旁貸的,而且會帶動其他人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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