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支持便利店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多样化

近日,我市21个部门联合制订《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全市便利店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多样化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根据《方案》,2021年,全市品牌连锁便利店达到600家,24小时便利店占到品牌连锁便利店的10%左右。政策鼓励便利店搭载简餐制售、常用药品经营、出版物销售、生活缴费、打印复印、洗衣家政等便民服务,加快推进全市老旧便利店提升改造。

优化便利店网点布局,鼓励老旧便利店加盟连锁便利店

拓展城市网点发展空间。对于新建和旧城改造小区,在2000户以下的小型社区配置1个以上便利店,在2000至5000户的中型社区配置2个以上,在5000户以上的大型社区配置3个以上。推动老旧小区在符合相关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利用物业用房或者居委会用房,适当设置便利店。推动医院、高校、体育场馆、公园、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布局品牌连锁便利店、智能零售终端。

支持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以特许加盟方式改造提升我市老旧便利店、小商店、夫妻店。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开设24小时便利店,支持便利店开设早餐和深夜食堂。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为早餐和深夜食堂建设生产基地和中心厨房,打造以品牌输出、运营管理、集中采购、统仓共配为核心竞争力的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

支持便利店按有关标准从事乙类非处方药经营,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开设线上销售平台

支持搭载便民服务项目。推动便利店优化商品供给,丰富经营品类,扩大生鲜销售。支持便利店按有关标准从事乙类非处方药经营,搭载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等零售业务。支持便利店开展简餐制售、受理终端(POS机等)、代收代理(代缴居民水电燃气、票务等费用)、生活咨询(家政、养老等)、快递存取、商品预订(商品预购、代购进口商品、生鲜宅配、网订店取等)移动支付、WiFi全店覆盖、公厕(设置洗手间并对外开放)等服务。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开设线上销售平台,为周边社区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送货上门等服务。

鼓励品牌便利店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实力大、经营品类全、网络布局广、品牌影响力强的大型连锁企业。支持本地连锁企业和引进的外地便利店连锁企业扩大经营网络,延伸经营触角,提高组织化、规模化水平,逐渐做大做强。鼓励成长型中小连锁企业突出经营特色,实行差异化发展,开拓市内外市场。

为便利店经营提供政策支持,保障配送车辆便利通行

放宽市场准入。对住所与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经营的连锁便利店,可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实施“一区一照”登记的连锁便利店企业统一搭载便民服务项目,可由总店统一办理经营范围增项。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便利店,以及在不改变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布局等经营条件前提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补办等手续的便利店,免于现场核查。便利店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要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时间。

加大财税支持。鼓励县(市、区)积极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奖励。推进连锁经营统一纳税,实行跨地区连锁经营总部和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使用ETC的货运车辆行经高速公路按9.5折收费。实行工商用电同价,除自愿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外,商场、超市、冷库等实体零售企业执行一般工商业平段电价,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保障便利通行。优化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措施,科学合理设定限行时段、路段,为货车通行预留时间窗口。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车辆专用标识式样和管理规范,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品、邮政、快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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