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到底应该如何清账?

现如今,特别是中小企业,本身财务就不规范,虽然有财务制度,但是管理层或者股东很容易凌驾于控制之上,也就是通过权力无视企业的规则制度,进而进一步加剧财务的混乱程度,使得财务人员非常为难。

企业的钱就是老板的钱,资金支付完全凭借老板的意志,不管这个钱是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企业与老板资金的财产划分非常模糊,根本不考虑企业规则制度。

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到底应该如何清账?

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到底应该如何清账?

(1)如果是股东把企业的钱借走了,挂账其他应收款中,基本是无法清理的,除非老板把钱还回来,只能通过这种方式了,有些企业老板占用的资金还很大,几乎把企业的资金掏空,那也没有办法,做财务的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难道去税务部门告状,或者私下告诉小股东,那且不是自己的饭碗都要丢了。所以这种其他应收款没有啥清理的办法,只能平时在老板借钱的时候保留好原始单据以及审批记录,方便自证清白了,通过单据、记录来保护自己了。

(2)有些其他应收款可能是个人费用报销,因为没有发票,无法及时转入费用,这个清理相对比较简单,按公司的报销制度来,及时向员工索要发票,如果定期没有发票报销或者预支借款不归还,通过财务制度从工资中扣减相关借支即可。这个就是财务制度执行问题了,只不过得罪某些人而已。

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到底应该如何清账?

(3)再就是,有些其他应收款,却属支付的外部单位的某些费用,因为业务中断或者出现纠纷,或者有些企业无法开具发票,一直没有收到发票销账,只要这些业务有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是可以计入费用的,但在计算所得税前无法扣除的。

(4)另外,如果是因为对方企业在未开发票之前企业以及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确系无法索要发票,可以直接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也可以扣除,但要把这些资料作为原始附件。

(5)最不济的办法,对无法清理的其他应收款可以直接计提坏账,但是这个不是清账的结果,只是一种财务处理手段了。

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到底应该如何清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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