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詹氏食品公司3批次棗製品違規使用防腐劑

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製品、特殊膳食食品等6類食品13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不合格樣品7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質量指標不達標、微生物汙染、食品添加劑問題。

合肥市包河區詹小貝食品店經銷的、標稱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產的蜜棗(涼果類)(分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測值為0.0601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合肥市包河區詹小貝食品店經銷的、標稱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產的蘭花棗(涼果類)(分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測值為0.0410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合肥市包河區詹小貝食品店經銷的、標稱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產的蘭花棗(涼果類)(散裝稱重),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測值為0.0631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毒性較低,按標準規定的範圍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脫氫乙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量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計量或計量不準確。

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創辦於1995年,註冊資本2500萬元人民幣,曾獲得“全國經濟林產業化龍頭企業”、“安徽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榮譽。

安徽天潤多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固鎮分公司(蚌埠市)經銷的、標稱合肥市松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苦蕎片(蜜汁烤翅味),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為7.0mg/g,標準規定為不大於5mg/g。

合肥市松濤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複檢;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複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的程度。油脂酸敗產生的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但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可以明顯辨別出其有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

安徽凱韻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合肥)經銷的、標稱宣城市中良棗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蘭花棗,黴菌檢測值為190CFU/g,標準規定為不大於50CFU/g。

黴菌超標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黴菌汙染,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生產工器具等設備設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產品儲運條件不當而導致。

安慶旺鮮生超市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安慶市金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泰荔枝幹,二氧化硫殘留量檢測值為0.87g/kg,標準規定為不大於0.1g/kg。

淮北市家和福順商貿有限公司安邦店經銷的、標稱安徽君彩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枸杞子,二氧化硫殘留量檢測值為0.74g/kg,標準規定為不大於0.1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過量使用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內後最終轉化為硫酸鹽並隨尿液排出體外。如長期過量食用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食品,可能引起噁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對健康產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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