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社會秩序,建立誠信守信的法治環境,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五條的規定,本院已依法將以下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現予以公佈曝光。仍拒不履行的,本院視情節依法對其進行拘留、罰款;構成犯罪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歡迎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743-7211710。
花垣縣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告(2020第2期)
特別聲明:
一、對以上公告信息如有異議,可以書面向花垣縣人民法院申請更正;
二、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將上述信息用於非法或不正當目的,違者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來源:花垣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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