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區居住證怎麼辦理?超全操作指南來了

居住證發放對象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武陵區(柳葉湖旅遊度假區、德山經濟開發區除外)居住,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在系統內登記居住信息已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主動要求申領居住證的公民。

符合合法穩定就業: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所需資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

2、提供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錄用(聘用)證明,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證明;

3、提供以下居住證明材料之一:

(1)居住在單位自有房屋內,提供單位出具的具體樓棟、房間號的住宿證明,房屋產權所有人身份證和房產證明;

(2)居住在單位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證;

符合合法穩定住所: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所需資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

2、提供以下居住證明材料之一:

(1)居住在自有住房已取得產權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

(2)居住在自有住房未取得產權的:提供《常德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常德市房產買賣協議》)、購房發票。

(3)居住在安置房、農村集中安置區、開發區未取得房管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的:提供由政府房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安置協議、房屋分配證明、批准自建房等證明。

(4) 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證。

(5) 居住公共租賃房屋、國有直管房屋內的:提供公共租賃房屋合同、國有直管公房證。

(6)居住在直系親屬房屋內的:提供關係證明和符合自己實際居住情況的住房證明。關係證明材料包含:結婚證、出生證、準生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派出所、所在社區、公民所在行政事業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關係證明。

符合連續就讀: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所需資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

2、學校教務部門出具並填寫學籍編號的學籍證明原件,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同時還要提供學生證;

3、提供以下居住證明材料:

居住在學校內部的,提供學校出具的具體樓棟、房間號的居住證明。

武陵區居住證辦證流程

第一步:申請人攜帶申請資料向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提出居住登記申請,社區民警審核資料通過後,進行居住信息登記。

第二步:登記信息滿6個月後,申請人攜帶申請資料到派出所提出辦理居住證申請,派出所向申請人出具《居住證受理憑證》。

第三步:申請人在派出所當場辦理免費郵寄居住證手續,未辦理郵寄手續的由本人領取。

第四步:7個工作日後(法定節假日順延),已辦郵寄居住證手續的申請人,由郵政快遞將居住證郵寄至本人領取。未辦理郵寄業務的由申請人憑《居住證受理憑證》到居住證申請地派出所戶籍窗口領取居住證。

居住證換髮(簽註):居住證有效期為1年,居民應當在有效期前1個月內,按上述不同情形帶齊相關資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髮(簽註)手續。逾期未辦理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換髮(簽註)的需收回舊證。

居住證業務諮詢電話:0736-7256630、投訴電話:0736-7193097。

溫馨提示

居住登記的辦理: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8號《湖南省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和服務規定》明確:本省戶籍人員離開戶口管轄區到本省其他地方居住、非本省戶籍人員來本省居住,擬居住30日以上但不遷移戶口的,應當依照本規定辦理居住登記。規定中負責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登記之日起3日內將登記信息報送轄區公安派出所。

居住證申領、領取:居住證原則上本人申領、領取,但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出示相關合法有效身份證件代為申領、領取。

居住證收費: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費用。具體收費按照國務院和省制定的標準執行。在國務院和省未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前,各地換領、補領居住證,暫不收費。

房屋租賃登記證聯繫方式:武陵區政務中心一樓13、14號房屋租賃管理所窗口,諮詢辦理電話0736-726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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