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選址需要知道的四個技巧!

開飯店選址有四個基本原則,即:可見、可達、可用、可得。

可見

上下看得見,左右看得見。很容易就可以看得見的地方,比如拿不到購物中心一層的位置,那麼在選擇的時候,儘量選擇遠處就能看得見的門牌、logo或者到電梯口一掃就能看得見的位置。儘量避免,很難看見的位置。

可達

最好直接的路線很容易就可以到達的地方,是否有阻礙,是否需要折返,路過是否可以停,這些都是考慮的要素。在非可達的店面,很容易出現客群被其他的店攔截的情況。

可用

物業條件一定要可用,比如餐飲店的物業要求,水壓夠不夠?排煙燃氣設備有沒有?電量能否達到?如果達不到要求改造又是一筆費用。

可得

一定要符合政府的相關法規,比如房屋性質是否是商業用途,是否可以申請營業執照。此外還要考慮你的鄰居是誰?是競品還是大IP,能引流還是分流。

以上四個要點是非常重要的基礎,萬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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