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車司機拒檢,衝撞執法車領刑

男子駕駛私家車在高鐵站外非法營運攬客,被查獲後不僅不配合調查,反而駕車衝撞執法車輛及人員逃離,最終逃不過法律的嚴懲。9月14日,大通區法院對該起妨害公務案件依法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今年6月11日下午,被告人吳某駕駛私家車在高鐵淮南東站停車場非法營運攬客時,被淮南市交通運輸局大通分局兩名執法人員查獲。在執法人員表明身份並要求吳某下車接受檢查時,吳某拒不配合。在其私家車被兩輛執法車前後圍堵、一名執法人員站在其車頭前警告的情況下,吳某仍然駕車強行衝撞執法車及執法人員逃離現場,致使執法車左前葉子板凹陷損毀,該名執法人員右腳腳背軟組織挫傷。隨後不久,吳某又主動返回高鐵淮南東站,執法人員將其扭送至淮南市公安局宮集派出所。

案發後,被告人吳某的家人多次向淮南市交通運輸局大通分局及受傷執法人員認錯道歉,並賠償修車費、醫療費,淮南市交通運輸局大通分局及受傷執法人員對吳某表示了諒解。

庭審中,吳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等均沒有異議,並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

法庭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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