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辦:制定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涉能源電信等領域

澎湃新聞記者 韓聲江

10月11日,廣東省深圳市迎來重磅政策“禮包”。據新華社,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

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方面,《實施方案》提出深圳將進一步完善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具體層面,將在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基礎上,制定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放寬能源、電信、公用事業、交通運輸、教育等領域市場準入。進一步放寬前沿技術領域的外商投資准入限制。

目前,中國有適用於全國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兩份清單的最新2020年版本已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根據2020年最新修訂,全國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由上年的40條減至33條,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由上年的37條減至30條。2017年至2020年,中國連續4年修訂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只做減法,不做加法。

最新版本的全國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中:

能源方面仍包括“核電站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電信方面包括“限於中國入世承諾開放的電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0%(電子商務、國內多方通信、存儲轉發類、呼叫中心除外),基礎電信業務須由中方控股”。

教育方面包括“學前、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機構限於中外合作辦學,須由中方主導(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中方組成人員不得少於 1/2)”、“禁止投資義務教育機構、宗教教育機構”。

交通運輸方面包括“國內水上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公共航空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且一家外商及其關聯企業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5%,法定代表人須由中國籍公民擔任。通用航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須由中國籍公民擔任,其中農、林、漁業通用航空公司限於合資,其他通用航空公司限於中方控股”、“民用機場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相對控股。外方不得參與建設、運營機場塔臺”。

校對:欒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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