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喝了某中药,导致其他疾病,开药的人要负责吗?你怎么看?

陳京-曾經


是自己身体脆弱不堪导致的,你可以诉说身体反应 , 让医生调整用药 , 医生没有责任,但制度上可以规定必须有医案记录, 经得起追踪——是的, 医案记录可以让医生谨慎用药,多斟酌就对了!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医案记录可以追踪,如果确实是医生责任,医生就会声誉受损———谁愿意自己的声誉受损呢?我又联想到,大学教授的声誉建设靠什么?我想,还是靠学子给导师打分吧!没有这样的制约,就会有恶导师逼死人命的事发生。有了这样的制约,我想,某些人根本做不了导师![发怒]



风过横塘


中医的四诊十问是一种综合判断疾病,強调理法方药在临床实践具体运用,有无反药,计量超标用药,问题出在那里,一般中药过敏极小,某些人过体差不同对某种亦有敏感。每个医生开的处方,都是法律依据,是属啥原因,一般经中医协会中医学会认定。必须查明原因,该谁负责,由法医鉴定和法院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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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得走司法程序证明是某中药所因起来的其它疾病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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