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長興警方連查4起無證駕駛案!

抓!长兴警方连查4起无证驾驶案!

近期,长兴公安连续查处四起无证驾驶案,违法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惩罚,纷纷悔不当初……

抓!长兴警方连查4起无证驾驶案!

为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兴县公安局精确分析、精准锁定嫌疑车辆,让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抓!长兴警方连查4起无证驾驶案!

购买“驾驶证”?锁定!

根据县局情报指挥中心提供的线索,8月14日22时许,丁某(男,32岁,虹星桥人)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牌照为浙E3****小型轿车在长兴县龙山大道与明珠路路口南处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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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析研判,虹星桥派出所发现丁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现有驾驶证系购买所得。民警随即通过调查锁定丁某居住地。

9月10日8时许,民警在某小区抓获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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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为防警方“盯上”,丁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朋友的车辆出行,没想到还是“落了网”。目前,丁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长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无证驾驶不承认?证据确凿!

无独有偶,经县局情报指挥中心传递线索,陈某(男,28岁,洪桥人)于5月26日8时许,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牌为浙E6****的小型轿车在雉城街道明珠路和长吕路路口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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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8时许,民警将陈某传唤至洪桥派出所进行调查,陈某却对其违法行为拒不承认。民警耐心对其法制教育并出示陈某驾驶车辆的照片,陈某最终承认。目前,陈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长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未考取驾驶证开新车?悔!

9月14日晚,洪桥派出所在滨湖大道杨家浦大桥东堍开展交通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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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许,民警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的临时号牌已过期,核查驾驶员袁某(男,29岁,贵州人)身份后,发现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调查,袁某买好新车正报考驾驶证,却按捺不住开着新车出来。目前,袁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长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失驾”还敢上路?抓!

当晚,洪桥派出所还查获一起“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的案件。

检查中,一机动车驾驶员仓皇地与副驾驶人员调换位置,引起民警的怀疑。民警随即拦停进行询问和调查,发现驾驶员张某(男,25岁,安徽人)于9月初因“毒驾”被依法吊销驾驶证。失驾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而张某却仍违法驾驶皖P5*****小型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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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张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长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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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驾”

“失驾”

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失去机动车驾驶资格,但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人称为“失驾”人员。

“失驾”人员本质上等同无证驾驶,没有驾驶资格,危害性大。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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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自觉抵制“失驾”、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你的交通违法行为

就在长兴警方的“法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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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为主 • 防为上

审核:戚亚平陈彦君

本期编辑: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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