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男子伙同他人俩月盗走4辆汽车,年纪轻轻既被判刑又被罚款

趁人未将车门上锁的间隙

伺机而动溜进车内

用事先准备好的汽车启动钥匙

将车子偷走

就这样

两个20岁左右的小伙子

将自己送入了牢狱之中

邢某是昌图人、1999年出生,郝某是山西人、2001年出生,两个年轻人在两个月内盗走4辆汽车,被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三里资讯获悉,2019年9月27日2时许,邢某伙同郝某在天津市西青区赤龙澜园聚英才劳务门口,利用车门未上锁之机进入王某1停放在此的白色金杯牌汽车,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汽车钥匙启动汽车的手段窃取该汽车,销赃后得款1900元。经鉴定,被盗汽车鉴定价格为人民币2300元;2019年10月11日0时许,邢某伙同郝某在天津市河西区上,使用同样方法窃取匡某停放在此的白色金杯牌汽车一辆,销赃后得款2000元。经鉴定,被盗汽车鉴定价格为人民币2300元;2019年10月17日3时许,邢某伙同郝某在天津市西青区王顶堤大胡同A2区9号门外,使用同样方法窃取王某2停放在此的白色金杯牌汽车一辆,销赃后得款1700元。经鉴定,被盗汽车鉴定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2019年10月26日凌晨,邢某伙同郝某在天津市西青区上,使用同样方法窃取陈某停放在此的银灰色五菱牌汽车一辆,销赃后得款1000元。经鉴定,被盗汽车鉴定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

2019年10月29日,邢某、郝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另查明,被扣押的型号为Y67A的黑色VIVO牌手机一部系邢某所有并使用,被扣押的型号为Y93的黑色VIVO牌手机一部系郝某所用并使用。

法院认为,邢某、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的判决,并责令邢某、郝某退赔4名失主的损失。被扣押的手机在缴纳罚金后依法由扣押机关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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