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筆記 第十六章:道乃久,沒身不殆


《道德经》笔记 第十六章:道乃久,没身不殆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译:

达到高度的意识虚无,完全入静的状态。

万物浑然一体的发生,我在这种状态下,体验到万物复归于道。

事物纷繁万象,都复归其根源。复归根源了,这才称得上清静,清静了可称为复归其命,复归其命,可以称为恒常之道,了解恒常之道可以称为明白。

不了解恒常之道,虚妄而行就会带来凶险。了解了恒常之道就能包容,包容就能公正无私,公正无私就能成为的王者,王者是合于天的,天是合于道的,道是永恒的,生命会消失,道不会变。

评注:

上一章讲了古代的修道者,本章接着讲老子自己的修道经验。

致虚极,守静笃

这就是道教修练所说的“内观”,也就是前所说的“抱一”。

也是佛教修练中所说的“入定”,也叫“禅定”。

还可以称为:入静、神游、出神、冥想、静观、止观、三摩地、合神……

古今中外,各种宗教修练的大抵有这个同样的内核。

道家典籍《太上洞玄灵宝观妙经》说:“静久神凝,天光自发”

道家典籍《太上老君内观经》中说:“道也者,不可言传口授而得之。常虚心静神,道自来居。”

内观的方法,就是要静神定心,去除杂念,然后自然就进入灵性境界。

西方人用得较多的是冥想,其方法基本来自于印度瑜伽,比如《瑜伽经》。

冥想的方法除了对身体、呼吸的调节外,更重要的是强调就是精神上的高度专注。

不管是专注于呼吸,还是某种内在景象、某部分躯体,或是根本不专注于任何一处,都要对不断涌现的思维、念头进行控制——一念即起,立刻觉察,并使之消散,而非任其发展——以便将注意集中于要专注的那一点上,或不让任何一点成为注意的对象。

可见,冥想是一种练习专注而减少“杂念”,乃至完全去除“杂念”。

冥想期间,大脑某些部分的兴奋程度会下降。

冥想经验越丰富,大脑的变化就越显著。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根,就是更基本层次上的存在,就是老子说的“道”。

它就是万物的母体,天地的根本。

复归于万物本源之道,达到了清静无为的境界。

这种清静是复归于万物的本源。

“命”字本意为“令”,使唤命令、使之去做的意思。②达到了这一更根本的存在,就可以称为复归其必然,这就复归于更高维度浑然一体、复归于一的状态,这就是存在本身、这是“命”。

我们平时说,“命里注定”,“宿命”。

在我们的下意识中,我们知道“命”是必然性的、是不变的。

在更高层次的状态中,宇宙是浑然一体的,它即是混而为一,又是已经既定。

老子不是在讲宿命论,老子的道恰恰是超越必然与偶然、绝对与相对、运动与静止的更高存在。

我们的生命也正是如此,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创造命令、控制命运的。

所谓“生”,代表变化的、活动的、活力的,生育创造的自由;

所谓“命”,代表静止的,必然的,绝对的,不可改变的必然。

我们的生命本来就是对立的统一体!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我们习惯于把事物加以区别、分析、然后去发现逻辑、加以推演。这是一般所说的理性思维。

但思维的过程并不仅仅靠逻辑理性。逻辑是机器可以完成的,而人的思维要复杂得多。比如,我们所谓的直觉和洞察可以看成一种更高的智力。

我们的大脑就像一个黑匣子,人并不清楚他自己思维的过程,但他清楚自己思维的结果。

科学家对那些所谓白痴天才的研究已经说明,我们对大脑知之甚少。

据《科学美国人》报道,美国盐湖城基姆·皮克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白痴天才”,他精通从文学到历史在内的15门学科,能一字不漏背诵至少9000本书的内容。他甚至可以凭记忆中数年前看过的地图,指导别人在美国各城市旅行。他仅用2年就成为一名技艺娴熟的钢琴大师。但他在生活方面却异常低能,至今也不会自己穿衣,著名好莱坞电影《雨人》就是以他为原型而创作。

据报道,当皮克出生时就小脑畸形,其左右大脑半球竟完全各自独立,没有常人那样通过一根叫做“胼胝体”(corpus callosum)的神经纤维相连。科学家推测,这很可能正是他能成为一名“白痴天才”的关键。由于通常人类的左脑内有语言中枢,右脑主要受左脑其控制。但皮克由于左右脑分离,左脑对右脑不具有控制能力,从而使其右脑可以更自由、充分地发挥潜能。③

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的“60分钟”节目采访过一位“白痴天才”———英国小伙子丹尼尔·塔米特,他在数学和记忆方面拥有与众不同的天赋。

丹尼尔在4岁时曾患过一次严重的癫痫症,至今仍有轻度自闭。但和其他“白痴天才”不同,丹尼尔在日常生活中并没有明显的智力缺陷。

他在一周内学会了号称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之一的冰岛语;他在牛津大学的一次展示中背出了圆周率小数点后面的22514个数字;他解释说:“我在大脑里看见的数字是有颜色、有形状、有质地的。所以当我看到一长串数字时,它们就会在我大脑里组成一幅幅图画。10000以下的每一个数字,我都能用这种方法看到它们,每个数字都有自己的颜色、形状和质地。”

丹尼尔举例说,当他看到圆周率时,大脑里就会出现一幅彩色的图画。“这些图画并不是由数字组成的,它们是五彩缤纷的,有各种质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都充满了生命。”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这些白痴天才在推算日期、计算、音乐、绘画、雕塑、查阅字典、下象棋、背诵、色彩、赌博,甚至经商及其它许多专业知识上表现出非凡的才能。

但是,白痴天才绝大部分缺乏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白痴天才的存在并不说明我们的智力有问题,他们恰恰说明:我们看似平凡的智力比那些白痴天才更高级,我们有更强大的适应能力。我们看起来平凡的智力实际上可能有着更复杂的机制。我们的智力比某些单纯的逻辑能力或者推理能力要复杂得多。我们比白痴天才更复杂。

在一般人看来,老子的方法很怪异,他宣称:意识虚无到了极点,完全进入了静的状态,此时就能体验到万物同时发展,返归于浑然一体的存在维度,事物不再是我们原来看到的样子,他“看”到的世界是一个混然一体、同时发生的世界,他似乎比我们拥有更高的意识维度。

他就在这种物我合一的浑然之境中,观察万物同时的发展,复归于它更基本、更深层的存在。在老子看来,宇宙是一个统一体,是超越物质与精神的二元划分的!

人类还能经历比这更高的奇迹吗?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老子的“道”是一种更高维度的存在,老子就像打开了身体中的某个“超级器官”,体验到了“道”,我们所知的一切事物都统一于“道”,道就是“天地根”、“万物之母”,只要我们进入了这种“道”的境界,我们就能“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52章)

常,就是不变的、永恒的、绝对的。

复归于道,这就是“常”;达到了这种“常”的状态,我们也就进入类似于绝对真理的层次,这就“明”。

老子告诉我们,我们的一切争论是无谓的,事实就这么简单,你们想要全部的真象,全部的真理吗?那你们就不要执迷于你们现有的理性、现有的感官,你们要直接去体验更高的意识维度,进入“虚极静笃”的状态,进入那“众妙之门”,宇宙更高层次的本体就在那里,你只需要感受就可以了

由此,我们更理解第10章最后一句话:“明白四达,能无知乎?”

你们能通过“虚极静笃”的状态达到更高意识维度,而不用智巧之心吗?

这就是中国古人们所说的“得道飞升”。

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进入了更高的意识维度,就回归到万物本质的道、体验到终极真相。不知道这种终极真相,就会妄为而生凶。知道了这种终极真相,就有大包容,才能天下为公,这才是“王”,王是合于天的,天是合于道的,道是长存的,身体消失,道依然不变。

殆,甲本写作“怠”:慢、松懈。

与孔子比较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第四》)

翻译:孔子说:曾参啊,我的道是一以贯之的。

曾参说:是的。

孔子走后,弟子们问:说的什么意思?

曾参说:先生的道,就是忠和恕。

评注:忠,就是忠实诚信,恕就包容宽恕。

在曾参看来,孔子表现出来了忠与恕,这只是表象。

孔子自己说:即使是十户人家的小地方,也能找到我这样忠诚可信的人,只是他们不如我好学而已。(注解,原文为: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公冶长第五》)

可见忠诚、宽恕之类并不是孔子之道的本质。

曾参是孔门弟子中比较鲁钝的,孔子评价他是“参也鲁”,故而不必拘泥他的理解。

孔子一以贯之的是中庸之道,是“无可无不可”,是他对真理(天、道)的理解。正是对道的认识超过一般人,所以孔子能表现出比一般人更多的忠与恕。

与孔子比较

子曰:“赐也,如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论语·卫灵公十五》)

译:孔子说:端木赐啊,你以为我是靠多学习而记住的吗?子贡说:是的,难道不是吗?孔子说:不是,我是一个东西去贯通的。

评注:

又一次提到“一以贯之”。

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论语·尧曰二十》)

译:孔子说:不知道天命,没办法成为君子;不知道礼制,无以自立;不知道语言,无法了解人。

评注:

这是《论语》全书最后一节,历来也被认为是总结性的一节。

孔子所说的“命”,接近于天性、天道。中庸开篇就说“天命谓之性,率性谓之道”。天命也就是上天对人的命令,也就是天性。不懂得敬畏这种更高的存在,就不可能成为君子,就会成为“得志便猖狂”的小人,就成为患得患失的小人,就会成为只知道实用理性的小人。有人甚至说孔子的“天命”和海德格尔的“语言是存在之家”、“不是人说话,而是话说人”接近。

孔子所说的“礼”,不仅是礼制、礼法、规则,其背后也是对更高存在的敬畏之心。“礼”字本身的意思就是祭神以致福(注解《说文》:“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以言事神之事则为禮,以言事神之器则为豊”)。礼制、礼法、礼仪等等的产生,都与天命相关,“礼”与“命”也是相关的。

孔子所说的“言”,不是要善于说话或听话,而是指知道语言的局限。孔子全书反对能言善辩、反对过于注重言辞之处极多,这是《论语》的一个基本观点。

公伯寮诉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论语·宪问十四》)

译:公伯寮在季氏面前说子路的坏话,子服景伯告诉孔子说:季氏虽被公伯寮所迷惑了,我有力量解决他。孔子说:我的主张能被实行,那是天命,我的主张将被废止,也是天命。公伯寮能把天命怎么样?

评注:

孔子对天命是相信的。

类似的表述还有: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第九》)

孔子被匡地的人拘禁,曰:文王死了,古代的文化不在我这里吗。老天要让这文化死掉,以后的人就看不到这些文化;老天不让这文化死掉,匡地的人能把我怎么样?

注解

①引自《庄子·人世间》,“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

②《说文》:“命,使也”,林义光《文源》:按诸彝器,令、命通用。

③《科学美国人》2005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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