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法巡迴講堂 | 國家安全在身邊~小心!這樣可能違法!

今天

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国家安全?这个话题感觉离我有点远呀……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总觉得国家安全应该人人有责,但是我又说不上来,自己有什么责任……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说了半天,究竟什么是国家安全呢?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为了解答大家的疑问

今天上午

房山法院刑庭副庭长董杰法官

综合办公室干警徐争

携手“京法巡回讲堂”

以远程视频的形式

线上开展了

“守护国家安全 全民总动员”

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对此次活动进行了“云”监督

50余名房山二职高教师

燕山地区司法所工作人员

及社区居民

通过此次活动开启了“掌上”普法时刻

小本本拿出来

让我们一起来听讲吧


活动中,综合办公室干警徐争详细介绍了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阐述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01

何为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02

国家安全包括什么

11个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03

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提出,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生物安全”似乎是陌生而又遥远的科学术语。事实上,现实中它无处不在,并且与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紧密相连。例如非洲猪瘟、生物入侵、新冠肺炎等。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刑庭副庭长董杰结合房山法院审理的实际案例及相关事件,从疫情防控和国家秘密两个方面,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01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020年4月3日,房山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常某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


法院查明,被告人常某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居住。2020年1月23日凌晨,在武汉市即将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措施前,被告人常某驾车带其妻儿赶赴湖南省长沙市,后乘飞机抵达北京市,于1月24日凌晨入住北京市房山区某小区,与其母、兄共同居住。


在北京市期间,常某未报告武汉市居住史,不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多次出入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其母出现咳嗽、低烧等症状后,常某安排其妻儿另行租房居住。其母于2月16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常某于2月18日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经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属于病原携带者,即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与其密切接触的28人被隔离。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常某作为武汉返京人员,在明知北京市采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返京后未如实报告,未主动居家隔离观察,主观上具有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的故意;常某属于病原体携带者,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后其母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并造成新型冠状病毒向社会传播的严重危险,导致20多人被隔离观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防疫部门在对常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常某能够配合说明活动轨迹,目前亦未发现其行为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较大范围的传播;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条链接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疫情期间,为了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各级政府部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采取各种防控措施,这些防控措施,每个社会个体都必须遵守。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如果是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疑似病人如果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也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传播病毒造成多人死亡,造成病毒大范围传播,财产特别重大损失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02

保守国家秘密 人人有责

案例一

吕某在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印章管理、人大及政协联络员等工作。


某年4月,吕某按规定将应上缴的中央、省级文件清理后放入保密室一铁皮保险柜中。


后吕某在为单位领导查阅一份文件时发现存放在铁柜中待上缴的部分文件不见了。吕便暗自查找,在确无结果后报告领导。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经鉴定,共丢失文件75份。其中中央文件47份省级文件28份。在发现丢失时仍有密级的文件为29份,其中绝密文件1份,机密文件5份,秘密级文件23份。


吕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导致涉密文件丢失,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案例二

2017年8月,两名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查封了某单位人事科干部王某的工作电脑,并带走了王某。


据调查,王某的电脑中除了日常办公文档,还有通过某公共通信系统接收、私自保存的42份标注密级的地形图。


经保密部门鉴定,这些地图全部属于国家涉密测绘图,其中31份为机密级,11份为秘密级,已被隐藏的窃密木马程序全部发往境外。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此事对国防军工重点单位的工厂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王某因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立案查处,相关单位的数位领导干部,因落实反间谍主体责任不到位,保密安全意识淡薄,分别承担领导责任。

案例三

某省直单位李某,利用自己的百度云盘私自保存涉密资料。


经鉴定,该资料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该事件定性为在互联网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泄密事件,李某受到组织处理。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案例四

某市人民政府网站被发现违规发布1份未标密通知,该通知附件为秘密级文件扫描件。


经查,该市卫生局收到上述秘密级文件,由部门科长王某起草转发通知。


王某在起草过程中,将此秘密级文件扫描后作为通知附件,报办公室主任汪某审核、分管副局长陈某签发后,与转发通知一并上传至该市人民政府网站,造成泄密。


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王某予以处理,责令责令汪某、陈某作出书面检查。

法条链接


《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普法课堂结束后

在线观看的人大代表

对授课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祖彬

市人大代表

今天线上听了房山法院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普法课,受益良多,法官们通过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的疫情防疫、国家安全相关案例的解释分析,生动形象,强化了我们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在疫情期间,让我们深刻意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感谢房山法院给在这特殊时期给我们上了一堂这么有意义的课。

王红

区人大代表

房山法院勇担当,国家安全教育日主动作为,有助于全民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保密安全等意识的建立。公民意识的建立是祖国强大的一个象征,信息安全的蝴蝶效应会对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必须重视和警惕。


参加普法活动的其他人员也表示

通过此次普法活动,

学习到了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

以及公民应当履行的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国家安全为人民

但国家安全也靠人民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

大家一定要时刻提高警觉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


(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搜索)

供稿:房山法院 董杰 徐争 陈瀚

编辑:王丹凤 程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