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法院與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建金融糾紛訴調機制

2020年4月2日上午,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市法院)與惠州市金融消費糾紛調人民解委員會(以下簡稱市金調委)就共同建立惠州市金融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簽署協議。

記者瞭解到,該項舉措主要是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精神,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司法需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協議中明確建立五種機制,一是訴前委派調解機制;二是訴中委託調解機制;三是調解執行對接機制;四是協調通報交流機制;五是各縣區日常工作聯絡機制。按照協議約定,金調委可以參與訴前、訴中、執行階段的糾紛化解,覆蓋訴訟全過程。

惠州市法院副院長鍾日紅介紹,近年來,惠州法院非常重視完善多元化解決糾紛機制,努力為惠州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務。金融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的建立,開啟了我市多元化解決糾紛機制的新局面,法院在發揮自身機制優勢的同時,也要充分發揮如金調委這樣專業調解機構的優勢,多管齊下,保障惠州經濟發展。

惠州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斯,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李俊玲出席了簽約儀式。簽約儀式結束後,與會人員進行了座談交流。關於金調委:2013年1月,人民銀行惠州支行推動惠州轄區各金融機構發起成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聯合會,內設調解中心,2018年8月經司法部門批准,調解中心改名,掛牌成立市金調委,免費為惠州市民、金融機構提供調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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