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醫保局:32種新葯品納入門診統籌報銷範圍

大眾網•海報新聞4月15日訊(記者 辛剛 見習記者 張樂)4月15日,青島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處長紀恩卿做客青島市醫療保障局政務網站“在線問政”欄目,就醫療保障政策待遇進行在線答疑。

今年暫不實現醫保繳費並軌

據紀恩卿介紹,青島市2016年出臺相關文件,建立了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的籌資機制。近年來,我市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持續提高,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標準居全省第一位,特別是財政補貼標準全省最高(一檔每人每年760元、二檔每人每年680元)。

另外紀恩卿在答疑中提到青島市曾考慮將二檔居民的繳費標準逐步過渡到一檔居民,但考慮到近年來我市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標準已相對較高(一檔每人每年462元、二檔每人每年395元),如果將二檔繳費標準與一檔並軌,二檔居民(主要是農村居民)的繳費負擔將進一步加大。因此2020年度暫不實現繳費並軌。2021年度的居民醫保籌資標準是否並軌,將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居民醫保基金運行情況並適當考慮居民繳費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報市政府同意後確定。

門診統籌報銷做出調整

針對網友提出的社區門診統籌報銷做出那些調整等問題。紀恩卿回覆,2020年,青島市對參保居民的門診統籌待遇進行調整。一是提高了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一檔成年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720元提高至800元;二檔成年居(含少年兒童)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400元提高至600元。二是提高了報銷比例:二檔成居(含少兒童)報銷比例由40%提高到50%。三是擴大了門診統籌保障範圍,將重組賴脯胰島素等32種藥品納入門診統籌用藥支付範圍。

調整居民護理保險待遇

青島市今年實施了《關於進一步完善長期護理保險政策推進居民護理保險工作的意見》(青醫保發[2019]25號),擴大了城鄉居民護理保險受益面,調整了參保居民護理保險待遇及包乾結算標準。

紀恩卿在答疑中講到前期市醫保局會同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就護理保險制度完善開展調研,並徵求了社會意見。鑑於居民護理保險資金目前全部來源於醫保基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醫保基金只能支付醫療護理相關費用,不能支付生活照料費。因此在居民護理保險資金的多渠道籌集機制尚不能建立的情況下,巡護居民的生活照料待遇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論證。下步將根據居民護理保險資金籌集情況,適時調整居民護理保險待遇,有關工作推進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