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与李星星是否存在恋爱关系?你怎么看?

无闻漠漠


恋爱有多种,只能说他们这个比较变态!他们当下不是打官司,而是做心理治疗!女孩、鲍、女孩她妈,都需要心理治疗!


解忧心理医生


一个成年人,事业有成,成熟世故,历经沧桑。而另一个是年仅14岁的少女,尚不谙世事,天真无知,缺少社会经验,说是谈恋爱?

个人分析,应该有这样几种可能:

1、女孩妈妈利用女孩欲求攀上有钱男人。

2、女孩爱慕虚荣,后来发现男人玩弄她,冷落她,发泄不满。

3、鮑某性变态,专门喜欢找小女孩,女孩母女上当了。

4、姓鮑的受了社会上女人的伤害,心灰意冷,想找一个单纯的,简称童养媳。

不外乎以上几种可能。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法律或者道德所不容许的,相应当事人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的!

认为我分析的有道理的,请点赞,感谢您!!


红色星球网


这是一种畸形的关系,有违社会伦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关系!李星星之母起初把未成年女儿交由鲍毓明抚养,有自己可从鲍那里获利的金钱因素,也有为女儿寻一靠山让她更有发展前途的考虑。鲍与李并无法律认可的收养关系,鲍的居心究竟为何不得而知,但李叫其"爸爸"说明她是视之为养父的。两人长期相处,加上李对鲍有经济上的依赖,所以产生了剪不清理还乱的情感,这是能够理解的人之常情,本质上更多的是一种"亲情"而非恋爱关系!作为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不排除她有时也误会甚至“承认"他们间有“恋爱”关系。然而,李未成年却屡遭性侵而痛不欲生是确定无疑的。鲍的行为为人不齿,人神共愤,应受天谴!是否已涉违法犯罪,如何追究刑责,必须依法办案,认真进行调查取证,给公众一个有说服力的交待和结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最终将鲍绳之以法,也一定要办成证据确凿的铁案,令其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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