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倒闭消费者维权难,教育部:不得收跨度超3个月的费用

4月16日,教育部发布消息称,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近期,少数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收取秋季甚至更长时期的培训费,有的线上培训超期收取培训费,违背了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4月份以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陆续收到涉及到校外培训机构倒闭的线索,家长们希望能维权讨回课程预付款。

教育部提醒,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的相关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

4月15日,北京朝阳区周女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反映,2019年7月,她在美术培训机构美智美乐花了13268元买了80节课,今年4月份她在家长群里收到了该机构破产清算的消息,目前她的孩子还剩63次课,价值10116元,家长群正在想办法维权要回退款。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2月份以来,全国有数十家教育培训机构关停倒闭,不退回消费者预交的学费而被投诉,其中包括一些全国知名的连锁培训结构。

教育部称,广大学生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了解国家关于校外培训管理的相关政策,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提前缴费有风险,退费有难处,家长安排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培训合同文本内容,不要超期超前缴费,保留好合同文本和缴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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