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財務總監被市場禁入

近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刚玻璃”)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2015年至2017年期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


据公告,金刚玻璃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金刚玻璃在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5 年半年报、2015 年年报、2016 年半年报、2016 年年报、2017 年半年报和 2017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金刚玻璃通过伪造定期存款合同和虚构利息收款方式虚增利息收入,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销售收入及回款,并通过虚增产量分配真实成本的方式虚增营业成本。通过上述方式,金刚玻璃《2015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4,138.19 万元,虚增利息收入 460.87 万元,虚增利润 4,461.3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512.67%。《2015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5,458.76 万元,虚增利息收入 919.54 万元,虚增利润 6,205.34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72.90%。《2016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收入 1,043.3 万元,虚增利息收入 439.24 万元,虚增利润 1,482.54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678.57%。《2016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4,177.61 万元,虚增利息收入 878.05 万元,虚增利润 4,987.67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622.26%。《2017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息收入 408.74 万元,虚增利润 408.74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35.43%。《2017 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息收入 610.71 万元,虚增利润 610.71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8.04%。


二、金刚玻璃在 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2015 年年报、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金刚玻璃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定期存款合同,配合营业收入造假虚构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通过上述方式,金刚玻璃《2015 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 45,088.1 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27.75%和净资产的 51.62%;《2016 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 32,497.22 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25.41%和净资产的 37.22%。


三、金刚玻璃在 2016 年至 2018 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6 年年报、2017 年年报、2018 年半年报和 2018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金刚玻璃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年度报告均披露,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金刚)为持有金刚玻璃 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十六条第四项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拉萨金刚为金刚玻璃的关联方。


2016 年至 2018 年,金刚玻璃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者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关联方拉萨金刚提供非经营性资金 302,198,989 元用于支付股票解质押及质押利息、相关单位和个人资金往来、借款利息等用途。上述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2016 年全年为 25,856,589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017 年全年为 120,970,00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018 年上半年为 84,845,00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018 年全年为 155,372,40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正,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六条第六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8 号)第三十八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1 号、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的规定,金刚玻璃应当在相关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拉萨金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金刚玻璃未在《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关联交易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相关情况


2015 年 8 月 21 日,金刚玻璃披露《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金刚玻璃《2015 年半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会议上投赞成票的董事有庄大建、林文卿、林伟锋、卢侠巍、支毅;在监事会会议上投同意票的监事有苏佩玉、林顺福、肖华;签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的董事为董事会投赞成票的 5 位董事,签字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林仰先、郑鸿生、张坚华、安吉申、何清、林臻。


2016 年 3 月 30 日,金刚玻璃披露《2015 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金刚玻璃《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会议上投赞成票的董事有林文卿、罗伟广、杨时青、范波、卢侠巍、陈小卫、蔡祥;在监事会会议上投同意票的监事有苏佩玉、林顺福、肖华;签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的董事为董事会投赞成票的 7位董事,签字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郑鸿生、张坚华、安吉申、何清、林仰先、林臻。


2016 年 8 月 26 日,金刚玻璃披露《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金刚玻璃《2016 年半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会议上投赞成票的董事有林文卿、罗伟广、杨时青、范波、卢侠巍、陈小卫、蔡祥;在监事会会议上投同意票的监事有苏佩玉、林顺福、肖华;签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的董事为董事会投赞成票的7 位董事,签字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郑鸿生、张坚华、安吉申、何清、林仰先、林臻。


2017 年 4 月 29 日,金刚玻璃披露《2016 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金刚玻璃《2016 年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会议上投赞成票的董事有林文卿、杨时青、范波、罗嘉贤、卢侠巍、陈小卫、蔡祥;在监事会会议上投同意票的监事有苏佩玉、林顺福、肖华;签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的董事为董事会投赞成票的 7 位董事,签字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郑鸿生、张坚华、安吉申、何清、林仰先、林臻。


2017 年 8 月 29 日,金刚玻璃披露《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金刚玻璃《2017 年半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会议上投赞成票的董事有林文卿、杨时青、范波、罗嘉贤、卢侠巍、陈小卫、蔡祥;在监事会会议上投同意票的监事有苏佩玉、林顺福、肖华;签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的董事为董事会投赞成票的7 位董事,签字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郑鸿生、张坚华、安吉申、何清、林仰先、林臻。


2018 年 4 月 25 日,金刚玻璃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金刚玻璃《2017 年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会议上投赞成票的董事有林文卿、杨时青、罗嘉贤、卢侠巍、陈小卫、蔡祥;在监事会会议上投同意票的监事有苏佩玉、林顺福、肖华;签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的董事为董事会投赞成票的 6 位董事,签字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张坚华、安吉申、何清、林仰先、林臻。


2018 年 8 月 30 日,金刚玻璃披露《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金刚玻璃《2018 年半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会议上投赞成票的董事有林文卿、庄疏新、梁艳媚、肖蔚红、陈小卫、陈伟英;在监事会会议上投同意票的监事有苏佩玉、林顺福、肖华;签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的董事为董事会投赞成票的 6 位董事,签字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张坚华、何清、林仰先、林臻。


2019 年 5 月 1 日,金刚玻璃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金刚玻璃《2018 年年度报告》审议中,在董事会会议上投赞成票的董事有庄疏新、林文卿、陈小卫、陈伟英;在监事会会议上投同意票的监事有苏佩玉、林顺福、肖华;签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的董事为董事会投赞成票的 4 位董事,签字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张坚华、何清、林仰先、林臻。


2016 年 3 月后,庄大建不再担任金刚玻璃的董事长、总经理,不再为金刚玻璃实际控制人,但其继续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案证据显示,庄大建存在策划组织金刚玻璃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虚增货币资金等行为,指示相关人员将金刚玻璃资金转移至其控制的拉萨金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庄大建的上述行为符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第十七条所述“组织、参与、实施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情形,应当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无证据表明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涉案事项中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生产经营单据、账务资料、银行回函资料、银行流水、银行对账单、相关当事人询间笔录、外调回函资料等证据证明。


公司被罚款,高管庄大建、林仰先均被市场禁入。其中,林仰先时任金刚玻璃财务总监,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其职责、具体实施行为直接相关,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林仰先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扛锅的,财务总监跑不掉。


除去过往业绩造假,2019年度公司业绩还大幅下滑,由2018年度盈利1.9亿转为2019年度预亏1.1亿。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财务总监被市场禁入


财务造假被揭穿就是业绩变脸,祝大家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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