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輔警7個月內幫人銷一萬分,獲刑7個月

4月9日,記者從法院獲悉,安徽省歙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一輔警在短短7個月時間內幫人機動車銷分10000分,收取8萬多元好處費,犯受賄罪獲刑。

據瞭解,吳某在擔任歙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輔警期間,與馮某(另案處理)相識。2013年10月起至2014年5月,吳某用免記分等方式,先後違規為馮某提供的各種違章車輛銷分10000餘分,處理車輛違章記錄約2500條。馮某通過多種方式送給吳某財物共計86348元,吳某予以收受並用於個人消費。

2018年12月20日,歙縣監察委員會在掌握吳某涉嫌受賄線索後通知其到案。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退出全部贓款。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歙縣法院據此判決,吳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十萬元;扣押在案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