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健全完善检察官与律师新型关系,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近日,鄞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检察官与律师双向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检察官与律师的相互评议,促进检察官与律师相互监督,良性互动。
下面就来看看检律互评如何落实“保持职业尊重,增强相互信任;规范职业行为,加强监督协作;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客观公正”的原则吧。
三大评议机制
整体评议机制
组织检察官、律师代表以参加座谈、民主评议、发放征求意见等方式,分别听取对方对自身业务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整体评议报告。
个案评议机制
实行“一案一评”,对有律师参与诉讼的案件,由承办检察官和律师根据自愿、实名、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检律互评指标体系》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互评议,主动接受对方监督。
互派代表评议
双方视情以互派代表等形式,参加专项工作考评、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检察官和律师评选等活动。
五项评议内容
检察官和律师的评议内容包括业务能力、程序规范、职业素养、职业礼仪、职业道德与纪律等方面。
多种评议方式
检察官和律师互评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整体评议以填写表格、座谈等形式开展。
个案评议以线上互评为主,个案评议自案件受理时启动,实行随案动态评议。
Tips:线上互评进行时
01
打开鄞检e站小程序的检律互评模块
02
输入案件名称,进行评价后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