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案中那些愚蠢的辯解

有这样一个强奸案件,培训学校校长和保安,一起被指控对学生实施性侵。保安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就承认了全部案件事实:校长有和学生发生性关系,他有帮助校长实施该行为。但是在后来的所有讯问中都翻供,认为自己没有看到校长和学生发生性关系,不知道校长有没有和学生发生性关系。

会见的时候,辩护律师也非常好奇,为什么第一次会认罪,而后来翻供的说法截然不同。

问:那你为什么第一次讯问的时候承认看见校长和学生发生性关系呢?而且你还供人提供了帮助,为什么这么说?

答:因为我不懂法律,我当时想帮校长分担一下责任,这就好比挑担子,校长一个人挑担子肯定重,我帮他分担一些嘛,我很崇拜校长的。

问:那你知不知道校长有没有和学生发生关系?

答:不知道。

问:那你为什么说看见了呢?

答:我想校长快四十岁了,也没结婚,肯定会有那想法,公安说是这个事情,我就想校长就应该有发生关系吧。

问:你知不知道,你帮他分担,其实对他非常不利,对你自己也给常不利,你等于认罪,你知道吗?

答:不知道。

问:那我以后实话是说,我没看到校长和学生发生关系,我也不知道校长有没有和学生发生关系。

问:我有必要提醒你,现在翻供说不知道校长有没有与学生发生关系?翻供说没有提供帮助,法官很可能不会相信你,法官起码是正常人。

.......


强奸案中那些愚蠢的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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